您好,對于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一旦決議離婚,就應讓孩子知道,盡管此事難以啟齒,也要這樣做。在告訴孩子時,夫妻雙方都應到場,并且雙方都不應表現出仇恨和內疚。媽媽、爸爸過去曾經相愛,也曾有過幸福美滿的生活經歷,但現在我們生活在一起并不感到幸福,所以決議分手,不管我們之間發生了什么,我們永遠是你的父母,我們會永遠愛你、照顧你。說話的語氣要誠實、態度要嚴肅,讓孩子相信你們對他的愛是永久的、無條件的。雖然離婚孩子還是你們的最愛!離婚孩子由誰撫育,應從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在這個前提下,夫妻離婚時可以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1、法院將孩子判歸女方撫養的情況第一、兩周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第二、孩子雖然兩周歲以上了,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第三、孩子一直隨母親生活,如果離婚后改為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孩子判歸女方可能性較大。第四、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于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有證據證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洶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第六,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第七,十周歲以上的孩子隨意隨母親生活的。2、法院將孩子判歸男方撫養的情況第一,女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第二,女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撫養義務的。第三,男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第四,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機率較小,而女方卻處于較好的生育期的。第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孩子的。第六,女方收入較低,且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住所的。3、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意見的情況一般情況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撫養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見,對孩子撫養權的歸屬沒有直接的影響。但如果父母雙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條件相當,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見就會有一定的作用。面對離婚孩子在不同年齡會有不同的心理危機:兩歲以下的兒童需要安定穩固的生活環境,這時的孩子如果離開父母任何一方時間稍長的話,就會有被遺棄的感覺。這個時候夫妻間提出離婚,會改變孩子的睡眠和生活習慣,導致孩子心情煩躁不安、愛哭、孤獨。3~5歲的孩子,仍需要穩定可靠的監護人,離婚給孩子可能造成的問題是害怕被遺棄以及行為的改變,諸如吸吮拇指、尿床、晚上睡眠困難、經常哭鬧等。6~8歲的孩子需要與父母加深感情,要求與父親或母親相處的時間幾乎一樣多,以滿足孩子渴望父母都愛他的愿望。這么大的孩子也許會對誰是離婚的元兇感興趣,有的也會要求父母不要離婚。若處理不好,會使孩子感到悲傷、情緒急噪、易怒,還會導致孩子在學校難與同學相處、身體發育障礙、胃病、頭疼等問題。9~12歲的孩子可離開父母而活動,對學校活動、伙伴間的友誼更感興趣。如果這時父母離婚,他也許不偏袒父母任何一方,保持自己的立場。盡管如此離婚也會給孩子帶來孤獨、抑郁、易怒、頭疼、胃痛、學習成績下降等一系列嚴重后果。13.15歲的孩子會對父母離婚提出責備,離婚可能會使孩子感到抑郁、心煩意亂,并可能導致喝酒、吸毒、性行為、對抗行為、學習成績下降等后果。16~18歲的孩子已基本自立,具有分析問題的能力,這時若離婚,應多與孩子交談,聽聽孩子的意見,并注意孩子的情感。孩子想看到父母幸福,但不愿看到父母中任何一方與別人約會,他認為寬恕一方與別人約會就是對另一方的不忠。這么大的孩子也會由于父母離婚而產生抑郁、離家出走、犯罪、學習成績下降等不良后果。所以為人父母,縱使離婚孩子也還是你們的結晶,要照顧好離婚孩子的情緒,不要釀成更大的悲哀。【法律條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后的父母子女關系】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根據孩子的年齡及性別等因素決定。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 撫養 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父母雙方對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 離婚 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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