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記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男女雙方必須到 婚姻登記 機關辦理 結婚登記 手續方能成立婚姻關系,未經婚姻登記不成立婚姻關系,其關系法律不予承認和保護。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 結婚 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 法規 定的,予以登記,發給 結婚證 。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法律分析:沒結婚證有孩子受法律保護嗎:受法律保護的。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樣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視,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要承擔撫養的責任。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在同居期間生下的子女屬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非婚生子女的撫養問題,參照婚生子女處理。 對非婚生子女的撫養問題,原則上男女雙方協商,由誰撫養。協商不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判決。不撫養方承擔相應的撫養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沒有結婚證生了孩子受法律保護的,是非婚生子。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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