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同居違法嗎
法律分析:情侶同居,包括雙方未婚同居以及其中一方或雙方已有配偶的同居。第一,對于未婚男女雙方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并不違反法律。2004年4月1日后,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對任何一方均無配偶的男女,向法院起訴離婚,如果雙方不補辦結婚登記,法院將不再解除同居關系,也不再稱這種同居為非法同居。第二,重婚、是指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或者行為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犯重婚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對于未觸犯重婚罪的“同居”,或者雙方均無配偶的男女情侶之間的同居,不屬于“非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侶同居是非法的嗎
對部分有經濟能力的大學生,尤其是研究生博士生來說,在外租房與男女朋友同住是一件很常見的事情。時常有人討論非法同居與重婚罪,而對未結婚的年輕人來說,重婚罪顯然是不需要擔心的。那么,情侶同居是非法的嗎? 情侶同居是非法的嗎 一是符合結婚條件的非法同居關系。主要針對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記管理條例》頒布之后符合結婚條件,但法律明確規定為無效婚姻的非法同居關系。《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公民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或者符合結婚條件的當事人未經結婚登記以夫妻名義同居的,其婚姻關系無效,不受法律保護。”二是不符合結婚條件的非法同居關系。如何界定這種非法同居關系,《意見》第1條、第2條、第3條作了明確規定,即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記辦法》施行之前,如起訴時一方或雙方不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應認定為非法同居關系;如雙方均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可認定為事實婚姻關系;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記辦法》施行之后,如同居時一方或雙方不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應認定為非法同居關系,如雙方均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可認定為事實婚姻關系;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之后,無配偶男女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無論起訴或同居時是否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一律按非法同居關系對待。
非法同居 現在已經沒有這個法律概念了。 修訂前的婚姻法條文中未有“非法同居”一詞,但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中卻有定義。修訂后的婚姻法取消了“非法同居”的概念,統一稱為“同居關系”,現在已經不存在“非法同居”這一法律概念了。關于同居關系的表述問題,經歷了一個從“非法同居關系”到“同居關系”的變化過程。 最高人民法院1989年11月21日公布施行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中表述為“非法同居關系”。但是,在制定之后,隨著實踐的發展,不斷受到各界的質疑。為了糾正“非法”這一限定給審判時間和人們觀念造成的不統一局面,2001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就修改后的《婚姻法》所作的第一批司法解釋中,就已經對這一問題進行了相應的調整,將“非法”二字刪除,只稱為“同居關系”,這樣,以明確表明立法及審判實踐的態度。《婚姻法》中涉及采用同居關系表述的,主要有第三條、第三十二條和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條,根據立法本意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此外,在第十二條中規定“無效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由此可見,僅在這為數不多的幾處表述中,《婚姻法》就同居問題所指的具體內容也不一樣,其并不是在相同意義上使用該用語的。 不過,從司法解釋對同居關系問題作出的若干規定情況看,人民法院此前審理的同居關系糾紛,是針對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對外又以夫妻名義相稱形成的共同生活、居住的關系。對于那些不以夫妻名義相稱的,此前的人民法院是一律不管的。 現在已經沒有了非法同居的概念了,所以情侶同居并不是非法的。同居是每一個公民作為人的人權,只要雙方自愿并且不損害第三人利益即可,司法機關無權干涉。
男女朋友一起住算非法同居嗎
男女朋友一起住算非法同居嗎一、男女朋友一起住算非法同居嗎
1、男女朋友同居是否犯法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
(1)如果雙方符合結婚的條件,并且雙方都是未婚的,通常不犯法;
(2)如果是一方或者是雙方已經結婚,與不是配偶的人同居可能就會構成重婚罪。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二、同居關系受法律保護嗎
同居關系不具有婚姻的效力,不受法律保護,同居關系的雙方不具有夫妻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不能以夫妻名義向對方主張財產分配權、扶養權和繼承權。對于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解除同居關系的起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有涉及同居期間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的,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
情侶同居違法嗎?
法律分析:情侶一起住,不違法,未結婚的成年人可以選擇與誰同居,雖然不受法律保護,但法律也不干涉。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戀人可以在賓館住宿,需要提供旅客的身份證件登記后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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