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離婚可以補償多少
中國法律對離婚的規定是“禁止重婚”,但是現實生活中,夫妻感情不和常常導致家暴的發生。根據《婚姻法》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的一方應當給予受害人一定救濟權力,那么實施家庭暴力離婚能補償多少?什么情況下才能要求對方給予補償?我國關于實施家庭暴力離婚能補償多少主要依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具體確定夫妻之間實施家庭暴力離婚分補償數額,對受害人造成物質和精神上損害需要進行適當補償。“法律保護婚姻家庭中雙方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和子女撫養問題所作的努力。任何一方違反法律規定實施家庭暴力致離婚時均應當給予補償”。
1、對實施家庭暴力,受害方要求進行補償,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和第三十八條以及《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三十條的規定進行計算。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及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三)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四)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五)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六)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第三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應當查明雙方未協商一致離婚或者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事實。”《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三十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隱匿或者轉移財產一方的經濟能力、財產狀況等因素,酌情予以減少一方的經濟補償。”該兩個第三十條的主要目的是明確過錯責任原則,防止家庭暴力行為再發生和擴大,并根據此規定可對無過錯方請求損害賠償作進一步細化。由于我國法律不限制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相關的訴訟程序,這就導致受害人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向公安機關報案才能獲得賠償。所以,一般情況下法院不會受理受害人的訴訟請求。
2、受害者要求對方賠償其受到的損害,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對方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并要求加害方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這是最典型的一種侵權責任方式。在我國傳統的家庭倫理道德中,家暴往往會被視為重婚或有家暴史。但是家庭暴力的特殊性使得在我國現行法律體系中,并沒有相關的司法解釋予以明確禁止這種行為。因此受害人往往只能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自身訴求。雖然法律上并沒有明確禁止使用暴力的形式來離婚,但是仍然有許多地方可以利用這種形式來處理家庭暴力的相關糾紛。根據《婚姻法》規定,夫妻之間有重婚或者有家暴史的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3、人民法院審理家庭暴力案件時,對于加害方實施家庭暴力給離婚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或者精神傷害等情況在判決時應當予以考慮。
由于我國法律保護的是婚姻家庭中的一方,所以如果婚姻中發生家庭暴力的話受害人不是一般人,受害人一般都是具有自訴權的。受害人在離婚時往往會對精神造成一定傷害,所以離婚時,受害人應該在離婚時向對方提出賠償。受害人主張給予一定補償的理由有:(1)法院審理家暴案件遵循保護弱勢一方原則。例如在審理離婚案件中應當綜合考慮受害人自身條件、施暴者身份、家庭情況等因素。(2)對家庭暴力侵害行為采取民事、行政法律手段進行制裁時必須注意避免濫用行政執法手段和司法裁判手段。
家暴離婚需要賠償嗎
對于夫妻之間的家暴,不管男性還是女性,都應該有所了解,在發生家庭暴力的時候,應該向對方提出賠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離婚時雙方必須對子女和財產問題進行處理,夫妻一方因實施家庭暴力要求離婚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因此,對于家暴離婚的賠償問題,可以根據相關法律進行判定。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經常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進行身體、精神等方面的侵害行為(以下簡稱家庭暴力)。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了夫妻一方因家暴等行為導致離婚后子女由其撫養而發生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的責任承擔問題;第四十七條規定了被家暴一方要求損害賠償享有請求權事項和賠償數額的請求權基礎問題;第五十八條規定了損害賠償的具體范圍和數額問題;第五十九條規定了無過錯方對損害損失賠償請求權的行使條件和方式等問題。
1、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暴力行為嚴重危害社會穩定,是法律所禁止的,因此對于實施家庭暴力行為一方應當承擔相應得法律責任。如果家庭暴力發生在夫妻之間,夫妻一方實施家暴會導致夫妻關系破裂從而離婚處理以及對子女造成一定的傷害,也就是構成了婚姻家庭關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法律后果,所以對于受到家暴一方要向對方主張損害賠償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
2、被家暴一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法律規定的賠償,包括財產賠償和精神的損失賠償。財產補償包括對受害者人身自由的損害賠償。精神損害賠償包括被家暴后受傷害之人對受害方的精神性肉體侵害或精神痛苦。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與第四十七條規定,受害人因家庭暴力而遭受精神上痛苦和物質上損失的,有權要求侵權人進行相應的損害賠償。因此,可以說遭受家庭暴力后遭受了身體、精神等方面的損害,受害人可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一條規定向加害人主張精神損害賠償權。
3、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損害賠償
在沒有法律規定的情形下,家庭暴力行為人在實施家庭暴力行為時有過錯,即無過錯方有權請求侵害行為者(如施暴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同時,受害人因遭受家庭暴力而遭受經濟損失或財產損失而申請損害賠償,也是其合法權益的一種延伸。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家庭暴力行為損害補償請求權;人民法院在審理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酌定具體標準并進行審理。如果受害者是無過錯方,可以要求賠償損害,而受害人無權請求損害補償。對于無過錯方提出的損害補償請求權,人民法院在審理時一般不作直接評判,而是從實際情況出發適當給予合理確定。對無過錯方主張家庭暴力損害補償請求權中受害人財產損失發生和遭受頻率,應與加害行為直接或間接有關;受害人對加害行為造成其財產損失或者精神損害而有權請求其賠償利益損失;受害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精神損害向加害人或者其近親屬主張損害賠償,亦應符合上述條件。
離婚家庭冷暴力賠償標準有什么?
法律沒有規定冷暴力需要賠償,但是家暴行為需要賠償,主要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 精神損害賠償 。因家暴行為離婚的,人民法院調解無效,一方堅持要離婚的,應當準予離婚。2021年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 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相關推薦:
遺產稅的征收范圍(中國遺產稅開始征收了嗎 稅率是多少)
離婚房產問題(離婚房產分割問題)
非法同居生子(非婚同居可以生孩子嗎)
遺棄多久才構成遺棄罪(父母扔下孩子多長時間是遺棄罪)
如何去處理遺產繼承糾紛(產生遺產繼承糾紛怎么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