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婆出軌小孩撫養權怎么判 一般來說,一方出軌對孩子撫養權影響不是很大。法官判決孩子撫養權是以有利于子女的成長為原則。在實踐審理中,孩子的年齡以及目前跟隨哪方共同生活,對撫養權的歸屬具有較大的影響。具體來說: (1)兩周歲以下孩子的撫養權,一般都是歸母親的,除非母親這邊有極不適合撫養孩子的情形; (2)兩周歲到八周歲子女的撫養權,若雙方已經分居,孩子一直跟隨哪方生活并且形成了穩定的生活環境,法院考慮到盡量不改變孩子的生活環境,判決孩子由該方繼續撫養的可能性比較大。若雙方沒有分居,法院一般綜合衡量哪方的條件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例如雙方的經濟條件,哪方父母能夠幫忙照顧孩子,哪方學歷更高,哪方有獨立住房等因素,在綜合衡量哪方條件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長時,法院的自由裁量權會比較大。 (3)八周歲以上的孩子撫養權歸屬主要看孩子的意見,孩子表明愿意跟誰共同生活,法院一般就會將撫養權判給誰。 《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二、撫養費相關給付規定 子女撫養費的給付,一般由父母雙方協商為好,協商時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等因素綜合考慮。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中對這一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 1、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以上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比例。 2、撫養費的給付辦法,可依父母的職業情況而定,原則上應定期給付。 3、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并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養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準許。 4、子女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歲為止。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子女,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子女雖滿18周歲但尚未獨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給付能力,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以上就是對“老婆出軌小孩撫養權怎么判”所進行的解答,我們可以了解到一般來說,一方出軌對孩子撫養權影響不是很大。法官判決孩子撫養權是以有利于子女的成長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