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可以請代理律師么?
離婚的時候是可以申請代理離婚律師的,只需要出具一份委托書,可以委托律師代為處理。其后向法院提交申請代理律師就可以了。但是代理律師是不能夠代表當事人進行出席的,需要當事人出行的時候還是需要本人進行出庭。
一、離婚時可以申請代理離婚律師嗎 可以。 律師是可以代理離婚案件的,但如果當事人能出席庭審的,當事人應該出席法院的庭審,不能由律師完全代表錄事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二條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二、訴訟離婚流程 (一)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如果沒有虐待、遺棄、嚴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會判決離婚的。一般性的打罵、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離婚訴訟中解除夫妻關系。此時提起上訴沒有太大的意義,二審法院基本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而提起上訴到上訴判決又需要數月時間,對于急于離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一般要經過兩次訴訟,即第一次離婚訴訟判決不離后,在判決書生效滿6個月后提起第二次離婚,不滿6個月以同樣理由同一事實提起離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訴訟離婚,法院基本都會判決離婚。如果沒有公告送達等事件的發生,整個過程將經一年的時間。 (二)雙方都同意離婚,單對于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意見不同的 在一審判決離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如果不及時提起上訴,在判決(調解)生效后,當事人不能就離婚與否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三)離婚一審、二審要經歷的過程 (1)原告起訴階段: 1、咨詢、聘請律師,或者自己查詢法律; 2、原告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3、法院對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不受理的告訴不予受理的理由。 (2)被告答辯階段: 1、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當然被告可以不答辯,被告需要延長答辯期的向法院申請。 被告和原告的權利可以看法院送達的告知書。 (3)開庭審理階段: 主要是開庭審理,離婚訴訟原告應當到場,如果開庭被告不到的,會延期開庭一次。開庭時候,雙方對提交的證據和事實進行辯論和闡述。一般離婚訴訟的庭審分為如下過程: 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官調解→雙方總結 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成功的發調解書。 (四)離婚訴訟的完整流程 1、有二審:起訴→受理→審理→調解→判決→上訴→二審→判決立即生效 2、不上訴:起訴→受理→審理→調解→判決到期生效 3、調解離婚:起訴→受理→審理→調解→達成調解協議 4、撤訴的:起訴→受理→審理→調解→撤訴(撤訴可以在判決前的任何階段) 在正常的離婚官司當中,是可以委托一名律師作為自己的代理律師的,可以授予代理律師一定的權限,代理自己處理相應的事務,但是出庭審理的時候還是需要當事人本人進行出庭。
起訴離婚可以讓律師全權代理嗎
法律主觀:
可以委托律師代理,從立案起訴、收集證據到最終判決離婚,但因離婚案件情況較為特殊,法律規定在開庭時當事人本人必須到場,如果存在家庭暴力等情況,可以由律師代為申請法院保護。起訴離婚,委托律師不是法院受理的前提條件,當事人完全可以獨立參與訴訟過程,訴請準許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和判決子女撫養權。也就是說,起訴離婚時,當事人享有自主權,有權決定請你請律師。如果當事人具備基本法律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事實清楚,舉證簡便,沒有請律師的必要。當然,若離婚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標的額巨大,證據收集難度指數較大,或者對方存在藏匿或轉移財產的可能性,想要爭取更大的經濟利益,胸有成竹地爭取子女撫養權,建議聘請律師,予以專業性指導,勝訴才更有把握。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享有訴訟參與權,包括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請,收集、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提起上訴,申請執行。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官司律師可以代為起訴么
離婚訴訟可以全權委托律師辦理,但同樣需要本人親自出庭。因為離婚案件涉及到人身關系,一般需要當事人親自去立案,也必須要親自出庭。若當事人來去不方便,可以與法院溝通,辦理委托公證看看是否可以。《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其他工作人員;(三)當事人所在的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第五十九條規定,委托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必須記明委托的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上訴,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因此,離婚案律師是可以代為立案。
起訴離婚可以找律師全權代理嗎
不可以。
一、訴訟離婚可以全權交給律師嗎
1、訴訟離婚不能全權由律師代理。
2、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
3、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二、起訴離婚法院開庭流程是怎樣的
1、準備開庭:
書記員查明當事人以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書記員宣布法庭紀律;審判長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以及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口頭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和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2、法庭調查:
法庭調查結束前,審判長或獨任審判員應當就法庭調查認定的事實和當事人爭議的問題進行歸納總結,分別尋問當事人、第三人、訴訟代理人是否還有意作最后陳述。
3、法庭辯論:
雙方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進行辯論,審判長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順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見。
4、評議:
法庭辯論結束后,審判長宣布休庭,進入評議時進行評議,實行少數服從數的原則,評議的情況應當如實制作筆錄。評議筆錄不準當事人和訴訟代理人查閱、復制。
評議畢,審判長宣布繼續開庭,當庭公開宣布判決結果,10日內向當事人發送判決書;或定期宣判,在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要告知當事人的上訴權利、上訴期限、上訴法院。
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訴訟離婚不能全權由律師代理。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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