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沒分割能起訴嗎?
1、可以,離婚時,未對婚姻續存期間財產進行分割,離婚后雙方可協議分割或通過法院訴訟分割: 2、離婚時,一方隱瞞或藏匿婚姻期間屬于夫妻共有的財產,離婚后被對方查獲,對方可通過法院訴訟要求重新分割: 3、離婚時,雙方已經協商分割財產,離婚后,一方提出 重新分割財產 的要求,如對方同意,可重新分割,但對方若不同意,則不能重新分割。 我國《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二條【一方侵害 夫妻共同財產 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 夫妻共同債務 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 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對于離婚后發現對方仍有財產分割的,一方有權提起訴訟請求重新分割這部分財產。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為三年。
離婚房產沒有分割,怎么辦
法律主觀:
夫妻 離婚 時,有關 財產分割 的問題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起訴請求人民法院進行分割。 離婚時未處理的財產,離婚后仍可要求分割。根據《 婚姻法 解釋一》第三十一條 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請求再次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 的 訴訟時效 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此外,《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八條也規定:“離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八十三條
離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離婚財產沒有分割就可以起訴嗎
離婚后財產沒有分割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進行起訴,可以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如果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條
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第八十三條
離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離婚后發現有未分割財產怎么處理
離婚后發現有未分割財產怎么處理一、離婚后還有財產未分割怎么辦?
離婚后還有財產未分割的情況下,可以雙方協商或者進行訴訟來解決。從法律上來說,夫妻離婚時并不一定非要進行財產分割,如果雙方均不主張分割,法院不會主動要求分割。但在現實生活中,為了避免以后更多糾葛,最好在離婚時把共同財產分割好。
離婚后,發現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訴訟時效是兩年,自離婚判決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二、相關法律規定:
婚姻法第39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婚姻法第47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三、離婚后財產糾紛如何處理
(一)訴訟離婚后財產糾紛怎么解決?
訴訟離婚后,由于法院判決的法律效力,當事人對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財產本沒有要求重新分割的權利。但是對于特殊情況下的離婚后財產糾紛法律還是規定了救濟的措施的。
1、離婚時漏分夫妻共同財產,可以要求對漏分的夫妻共同財產重新分割;
2、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占財產,可以重新分割財產。
(二)協議離婚后財產糾紛如何處理?
協議離婚時簽訂的離婚協議書中對夫妻財產分割在離婚領取離婚證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對于以下情況,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后財產糾紛的訴訟,請求重新分割夫妻財產。
1、離婚協議中漏分夫妻共同財產;
2、登記離婚后,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
3、登記離婚后,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占財產,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處理債務。
夫妻雙方在進行離婚時,一定要對財產分隔的事項進行明確,如果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暫時不分隔財產,司法機關本著尊重雙方當事人的意見也可以不進行離婚財產分隔而直接對是否離婚情況進行判決,后期如果雙方覺得有進行財產分隔的必要時,可以就離婚財產分隔的事項向司法機關另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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