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根據法律要求,辦理很多業務流程都要用到結婚證,比如辦理去國外拜訪探望親友,親人過世后引發的財產繼承的問題,購買或更換保險等跟身份信息有關系的流程。如果 結婚證丟了 ,那么就需要去進行補辦才能進行上述業務的辦理。結婚證丟了去補辦需要多長時間呢,很多人會有這個問題,其實補辦結婚證分為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如果夫妻是在兩年內結婚的,也就是在從今天算起,兩年內登記領證的,那么如果要補辦結婚證的話,要攜帶上交的材料就比較簡單,只需要帶上兩個人的 身份證原件 ,注意兩個人的證件都必須帶齊,戶口本原件以及夫妻二人最近的合影照片即可,照片只要是兩個人的合影均可,最好是正規一點的結婚證件照。攜帶這些材料去當初 辦理結婚證 的 婚姻登記處 進行補辦就可以了。工作人員需要將你們的情況以及所上交的資料核實比對,若核實結果準確無誤后,當天即可領到新的結婚證。第二種情況,就是夫妻結婚兩年以上的需要進行補辦結婚證的,這種情況相較第一種情況會麻煩一些。首先是調查登記結婚材料,需要到夫妻雙方各自的區或者縣的相關部門的檔案室區查找調出雙方的資料,主要是調查登記結婚的材料。找到之后,把這些材料復印出來,然后再帶上第一種情況上涉及的材料,主要是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以及兩人近一段時間以來的合影照片去相關部門補辦結婚證,也就是去當初登記結婚的婚姻登記處補辦。在工作人員對上交材料審核后,若審查通過,新的結婚證也可以在當天就可以領取到。
法律客觀:《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結婚證丟失,可以按照以下步驟進行補辦:
1. 前往當地民政局:前往當地的民政局或婚姻登記處,因為結婚證的補辦通常需要個人信息和身份驗證。
2. 準備必要文件:在前往民政局之前,準備以下文件可能是必要的,具體要求可能因地區而異,可以提前咨詢當地民政局以獲取準確的信息:
- 身份證明:有效身份證明,如身份證、護照等。
- 申請表格:可能需要填寫結婚證補辦的申請表格,可以在民政局獲取或下載。
- 其他證明文件: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關的證明文件,如戶口本、結婚登記信息等。
3. 提交申請:在民政局或婚姻登記處,提交申請表格和所需的文件。工作人員將指導完成申請程序,并收取相應的費用(費用可能因地區而異)。
4. 等待處理:一旦提交了申請,民政局將進行核實和處理。處理時間可能因地區而異,通常需要一定的等待時間。
5. 領取結婚證:一申請獲得批準,可以前往民政局領取新的結婚證。在領取時,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領證費用。
請注意,以上步驟可能因地區而異,具體要求和流程可能會有所不同。建議在補辦結婚證之前,提前與當地民政局聯系,了解詳細的要求和程序。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