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后孩子歸誰所有如何規定
離婚后孩子歸誰的規定如下: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會判給女方。
2.兩周歲以上的子女,會優先考慮條件較好的一方撫養孩子。
3.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
4.父母雙方可協議輪流撫養子女,這個會根據雙方自愿達成的撫養協議,或者在法院的參與下達成撫養協議。
二、民法典中子女撫養權需要公證嗎
民法典中子女撫養權不需要公證。撫養權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不申請公證的,并不影響撫養權的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條 【 自愿原則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婚姻家庭 編的解釋(一)》第五十五條,離婚后,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應當另行提起訴訟。
第五十六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3.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夫妻離婚孩子撫養權歸誰?回答:根據國家婚姻法與撫養法規定:夫妻雙方離婚后,大多數爭奪小孩撫養權。國家為了權衡對小孩的公平公正,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長,離婚想要孩子的撫養權的四個基本條件:第一、孩子已經年滿八周歲,愿意隨當事人生活;第二、孩子隨己方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和成長;第三、有證據證明對方不適宜撫養;第四、當事人有能力撫養孩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但個人認為,不離婚是上上之策。為什么?因為離婚后有六個方面不好:第一、夫妻離婚,使雙方父母受到打擊最大,影響父母親情緒和身心健康,長期下去,也會給父母帶來無限的憂慮和牽掛,擔心;第二、給雙方帶來負面的影響,容易引發不好的輿論,讓親朋好友議論不良的東西;第三、再次婚姻的話,也很難確保百分之百是會成功的,結婚次數越多傷害人越多;第四、子女是最大的受害者,也是夫妻離婚的最大犧牲品,也是小孩最最難受和傷害者。第五、離婚后,雙方樹立了一個敵對面,雙方中有個別人,總是放不下,時不時會給對方出麻煩,心理總懷恨在心,不讓對方出難題。第六、離婚再婚,有時候也會影響工作、學習、經營、創業,特別是經濟上雙方都會受到比較大的損失。因此,不建議離婚。我認為想都不要去想他,想的話就是負能量,就是一果不良的種子。
一、離婚如何判決孩子歸誰
離婚關于子女撫養權的問題,由雙方協議處理,無法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出發,根據具體情況判決,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雙方均要求撫養的,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一)已做絕育手術或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二)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身心健康明顯不利的;
(三)無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四)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另一方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對8周歲以上的子女,要考慮孩子的意愿。
二、離婚后判決孩子撫養權歸屬的法律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 離婚后的父母子女關系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三、父母離婚改和母親姓可以嗎
父母離婚可以改和母親姓。
《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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