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對方出軌可以要求賠償嗎
夫妻之間有相互忠實義務。婚內夫妻之間互相忠實,既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定義務。因此,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內有違背夫妻忠實義務的出軌行為,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訴訟,要求對方賠償損害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3年1月1日)
女方出軌提離婚可以要求賠償
婚姻關系的存續并不是夫妻雙方的義務,夫妻一方出軌而導致離婚的,如果婚姻關系的存續期間出軌導致離婚,那么是要賠償的。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十六條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因過錯侵害對方合法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但本法所稱過錯,是指行為人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應當預見到其行為可能造成的后果;應當預見到自己的過錯行為可能導致損害結果的發生。當一方有過錯的時候就應該給予損害賠償了,這是法律賦予夫妻雙方權利所在,如果夫妻雙方沒有能力去承擔這種法律責任,那么應該及時去離婚并獲得相應的賠償。
1、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如果一方存在過錯的,那么應該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賠償,離婚時按照以下幾種情況來賠償。
第一種:重婚或者與他人在離婚的時候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其經濟損失。第二種:實施家庭暴力的,在也可以要求夫妻之間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第四種:實施家庭暴力導致一方殘疾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在訴訟中請求精神損害撫慰金和其他經濟補償金。
2、如果雙方發現對方存在出軌的事實,那么就應該及時提起離婚訴訟,然后要求對方進行賠償。
一般情況下,雙方都有離婚的權利,但是離婚時雙方應當簽訂協議,約定各自在離婚時應當承擔的義務和責任,這樣就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了。如果離婚時一方提出的要求對方進行賠償金額不合理或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人民不能簡單地根據案件具體情況來判決離婚。人民賠償數額不能過高,而且要考慮到無過錯方所付出的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根據最高人民第一可以向人民第二可以向人民一般不會《最高人民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人民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審查訴訟時效中斷、中止、延長的條件和原因,但是經過三年仍未進行訴訟時效中斷、延長的除外。如果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出軌行為并沒有發生或者情節輕微,并且無過錯方向那么對方是一定要如果這一方在婚姻關系的存續期間存在過錯的話,那么這種過錯是一定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的,這一點是任何法律都不會允許存在這種行為,同時這種行為也是違法行為的。如果對方沒有能力去承擔這種法律責任,所以還是要及時與對方進行協商。另外需要注意,在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一中明確規定了不得有重婚或者有配偶與他人那么就算是她有能力去承擔這種法律責任的話也不能提出離婚賠償要求的話,因為這是一種民事上的行為,根據《民法通則》、《婚姻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如果當事人自愿離婚的話,那么他們在一起生活之后肯定會出現再一次的重婚或者有配偶與他人這樣的行為。所以這種情況下就一定要提起離婚訴訟。
出軌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嗎
我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導致無過錯方可以離婚損害賠償為由提但不得同時滿足以下幾個條件:一是違反《婚姻法》規定的重婚、與他人只要雙方有過錯,就可以提出損害賠償要求。
《婚姻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對損害賠償無過錯方可請求賠償。這一規定無疑將出軌行為定性為一種違法行為,即出軌行為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從法理上看,出軌行為與重婚或者與他人出軌屬于一般民事侵權類行為;與他人發生關系屬于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此時是可以提出離婚損害賠償的。
因此,當一方與他人除了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外,還需要對和自己“沒有感情”的、與自己同住多年的第三者承擔一定責任。此時要求第三者承擔一定責任是不合適的。如果對第三者不存在感情,沒有和第三者結婚,那么第三者之間當然也不存在感情了,此時不能對第三者提出離婚損害賠償。如果對第三者要求,那么雙方要先簽訂一個協議約定好各自應承擔的責任大小;如果協議或約定條款不明確,則只能由《婚姻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有配偶者與婚姻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因家庭生活需要使用父母財產或者其他遺產的,須經對方同意;父母與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約定為共同所有或各自享有相應權利”。這里規定了“共同所有”和“各自享有相應權利”兩種義務類型,這是對上述行為后果進行規制與限制,明確了誰有權處分自己財產權利。同時規定:“約定歸各自所有的應當經對方同意”;“對自己婚前個人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并不違反法律和道德”;“在共同經營中由對方實施主要行為造成對方財產損失可以向雙方主張賠償責任是屬于正常情形,只要一方有過錯不能隨意主張賠償責任并不符合法律規定而是屬于道德義務范圍內的應當由對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之情形下。
3.夫妻一方與他人其行為已經違法行為對婚姻造成了重大損害,即構成對婚姻制度的破壞和妨害。
《婚姻法》第四十條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違反了婚姻法關于禁止重婚、應當解除關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這里所說的“有配偶者”主要指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但并不認為所有與他人這種損害一般不需要達到重婚、與他人法律可以規定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也應根據過錯程度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出軌離婚可以要賠償嗎
在現實生活中,出軌已經成為了一種普遍現象。而關于出軌的離婚賠償問題也是爭議不斷,那么出軌離婚可以要賠償嗎?相關的法律規定又是什么呢?如果有過錯,在離婚時能否要求對方承擔部分責任呢?下面,讓我們來了解一下相關內容。
1、出軌離婚可以要求賠償嗎
在離婚訴訟中,雙方當事人離婚后,如果對方有過錯,是可以要求對方承擔一定賠償責任的。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但并未明確具體的賠償金額。
從我國的婚姻法及司法解釋規定來看,離婚時對夫妻忠實義務并不作絕對的否定和要求,只要雙方符合法律規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內未出現一方違反忠誠義務的情況,是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但是在舉證方面由于婚姻法規定了舉證責任倒置,即若一方發現對方有婚外情或者夫妻雙方必須有一定期間的生活收入作為相應事實支持。
3、實踐中,許多離婚案件因為過錯方提出離婚而無法獲得根據《最高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無正當理由反復離婚、訴訟或者調解無效的,人民應認定為“感情不和”:(七)一方被宣告失蹤;(八)有配偶者與他人導致離婚或者調解無效的,應當依法判決不準離婚:”對于這一點大家可以去了解一下。其實,無論夫妻之間要想繼續維系婚姻關系的話,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除婚約,并根據情況給予對方一定數額的財產補償。
4、另外,即使出軌方出現過錯也不能要求其承擔無過錯責任。
因出軌方存在過錯,造成離婚時財產分割以及子女撫養等問題,因此,出軌方不得提出無過錯責任。但是,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有過錯方應當少分或者不分。這是因為無過錯責任的適用對象是過錯方,而非出軌方。因為出軌者并不具有過錯。因此,出軌者在離婚時一般不用為此承擔責任,但出軌者仍然應當承擔法律上的丈夫或妻子該有的義務,即對自己有一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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