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能離婚嗎
哺乳期婦女是能離婚的,雙方都自愿離婚的可以協議離婚,女方可以提起訴訟離婚,男方不得主動提起訴訟離婚,但是法院認為確有必要的除外。法律對離婚限制性規定是,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孩子還在哺乳期,可以離婚嗎
孩子還在哺乳期可以離婚。
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才行。比如說女方有重大錯誤,因婚后與人通奸懷孕,女方所分娩的子女不是男方的、或者分娩期間與人亂搞兩性關系等;此種情形下,法院也是會受理男方的訴訟請求的。
正常的情況,在女方哺乳期這種特殊時刻下,男方是不可以在哺乳期提出離婚的,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除非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離婚請求時,男方在哺乳期才可以提出離婚。其中所說的確有必要,就是男方在哺乳期可以離婚的例外情形,一般指某種使夫妻關系極度緊張,確實難以共同生活,無和好可能,不及時解決,可能引起嚴重后果的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哺乳期婦女能離婚嗎
法律主觀:
可以。 關于哺乳期內婦女是否可以提出離婚的問題,法律禁止男方在婦女不如期間提出離婚,但沒有剝奪處于哺乳期婦女的離婚自由權,女方可以 提起離婚訴訟 ,也可以 雙方協議離婚 ,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也可以受理男方的起訴。也就是說,哺乳期也是可以 解除婚姻關系 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 女方提出離婚 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哺乳期能提出離婚么
法律分析:哺乳期可以提出離婚。法律規定女方可以在哺乳期提出離婚,但是男方不可以,除非有法院認為有必要受理的除外,如女方在哺乳期出軌等。如果雙方中有一方是軍人,如果離婚還需要經過軍人一方的同意。雙方可以協議離婚,協議不成的可以訴訟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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