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一方通過毆打、捆綁、殘害等方式對另一方實施家暴行為的,經過調解無效后,一方堅持離婚的,屬于法院一般準予離婚的法定情形。
此外,無過錯方可以在離婚時向家暴方主張離婚的損害賠償。
但是需要收集女方家暴的證據,比如110報警記錄或者社區證明、醫院出具的驗傷報告等。
如果老公打老婆,法律當然有規定了解決辦法。具體說來,就是家庭暴力受害人也就是女方,可以向男方或女方所在單位、基層組織、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這時候,有關單位接到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后,按照法律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如果遭遇老公打老婆,根據我國《反家庭暴力法》規定,有以下幾種辦法可以解決:
(一)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后,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二)遇到家庭暴力可以馬上報警,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后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鑒定傷情。
在事實調查清楚、證據收集充分的情況下,會建立涉嫌家庭暴力人員管理檔案。對違反法律、法規的下列家庭暴力行為之一的,公安機關會作出告誡:
1、情節特別輕微,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
2、主動消除或減輕違法后果,并取得受害人諒解,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
3、情節較輕,經公安機關調解處理,當事人達成協議,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
4、其他不宜作出行政處罰的家庭暴力行為。
(三)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審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據公安機關出警記錄、告誡書、傷情鑒定意見等證據,認定家庭暴力事實。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3招教你家暴自救制服家暴男
已經處于家暴的扭曲關系中,該如何自救?
婚前識人不清,婚后只有三條路走:
一、你娘家強勢
利用家暴男欺軟怕硬的弱點,第一次對你動手,哪怕是推一把、扇一耳光、踹一腳,只要他以暴力接觸你的身體,你立馬叫一群人來,把他堵家里揍一頓。
曾有成功案例,剛結婚的時候男方因為洗碗打了女方一巴掌,女方第二天就叫上娘家哥哥弟弟三個壯漢,當著婆婆的面一頓暴揍,弟弟還放狠話:“跟你兒子說清楚,夫妻吵架不干我事,但只要我活著,你打了我姐我們就來打你,要不然你把我們一刀砍死,自己看著辦。”十幾年過去了,目前過的很和諧。
二、你自己強勢
直接進廚房操起菜刀跟他拼了,一次性制服,叫他知道吵架可以,敢動手你就走著瞧。要知道,警察不是只和男打女的稀泥,你把他打了,警察一樣的。
這個據說男方一直家暴,有了孩子連孩子一起打,終于逼的女方沒辦法,進廚房抄起菜刀跟他拼了,言明老娘不想活了,死也拉個墊背的,要么菜刀要么毒鼠強,你也別想活了。
男的從醫院回來后老老實實的。
三、抓緊離婚,不要死磕
家暴案件,從一開始就委托律師,不開庭的時候遠走高飛,瑣事交給律師,開庭非露面不可,要求律師全程陪同,車接車送,家暴男一般不敢毆打律師的。
不管是法律、規定、尊嚴、愛情,都沒有活著更重要。危急時刻,你可以使用任何手段,可以拋棄任何財物。
▪️已經被家暴男控制住,孤立無援,就不要在意尊嚴問題,立馬跪地求饒、倒地裝死、答應他所有條件。
▪️如果手邊有利器就用,有外人就求救,有機會就逃,到最近的派出所求援。
記住,健康活著是第一要務,其余的一切都可以為此讓步。哪怕你大白天裸體逃命上了熱搜,也比大半夜橫尸街頭上了物證清單強得多。
以上,希望家暴能夠終于我們這一代,讓我們的下一代再也不要生活在家暴的陰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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