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得到 孩子撫養權 ,男方可以尋找以下證據: 1、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離婚案件中 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2、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沒有差別。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 爭取孩子撫養權 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因此,取得這一方面的證據,是比較重要的。 3、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城市生活節奏較快,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于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八周歲以上孩子的意見,并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雖然這樣會對其造成傷害,但這種傷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對其成長最為有利一方撫養,算是對其的補救吧。不得不下一番功夫了,因為在很多方面其實女方都是比男方更具有撫養孩子的優勢,而此時要想獲得撫養權,自然就需要提供更有利的證據來證明,其實自己的撫養一點不比對方的差,對孩子的成長也是有幫助的。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爭取撫養權最有利的4個證據
該如何證明我更適合撫養孩子?
1.證明孩子一直跟著我方生活,且已經形成了穩定的生活學習環境。
可提供長期和孩子在一起生活的照片,視頻。可提供帶孩子上下學的簽字、孩子家長群中我方與老師溝通的聊天記錄等。可提供帶孩子就診的票據證明。
2.證明我方有較好的撫養能力和教育能力,且父母愿意幫助。
可提供工資收入證明、繳稅證明、房產證、購房合同等可提供資格證書、學歷證書等。可提供父母愿意協助撫養的證據,如:出庭作證、健康證明等。可提供證明孩子跟著我方更有利于之后接受教育的招生政策、學區房政策。
3.證明孩子跟著對方生活并不利于孩子成長。
可提供對方施暴的報警記錄、病例材料可提供對方有酗酒、賭博等惡習的證明可提供對方婚外情的證據。可提供對方常年患病或是有精神類疾病的證明可提供對方曾接受刑事或行政處罰的證明可提供因對方過錯雙方感情破裂的證據。可提供對方有撫養條件但未盡撫養義務的證明。
4.證明我方特定的優先撫養情形。
我方系女方且孩子未滿2歲。子女滿8歲,愿意跟著我方生活的聲明、錄音、視頻或法官詢問。我方喪失生育條件。y雙方撫養能力大致相同,但孩子跟隨我方父母生活的證據如再婚家庭,可提供對方另外有子女的證據。
法律分析:1、關于雙方經濟條件、身體狀態的取證。2、關于雙方思想品質、生活習慣的取證。3、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4、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5、孩子的意見的取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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