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屬于夫妻雙方的權利與自由,可以協議離婚,也 可以訴訟離婚 。協議離婚,就是對 孩子撫養權 ,撫養費, 婚后共同財產 等事宜協商好,雙方自愿同意離婚,去辦結婚證的 民政局辦理離婚 手續。訴訟離婚, 一方不同意離婚 或 簽了離婚協議 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訴訟離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二條
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老公坐牢的,配偶 一方申請離婚 ,可由 原告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轄 。服刑人員離婚,存在兩種情形,需要提交的手續也就不同。如果是服刑人員配偶提出來的,要確定管轄法院,對被 采取強制措施 或者被監禁的人員提起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 刑事判決書 ;如果雙方都被關押的,應當由被告被關押一年以上的服刑機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是服刑人員提出的,離婚按照“原告就被告”的管轄原則,服刑人員應當向起配偶住所地的人民 法院起訴離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二條第一款 第三、四項的規定,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 第三、四項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如果老公坐牢了,想要辦理離婚手續,可以選擇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
對于協議離婚,可以通過向監獄申請離監辦理離婚手續,或者由監獄協調婚姻登記機關到監獄辦理離婚登記。這種方式比較快捷,只需要雙方達成協議并在調解書簽字后即可生效。
對于訴訟離婚,可以向對方服刑地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由法院安排經辦人員到對方服刑的監獄開庭,如果雙方同意調解,在調解書簽收后即可生效。
需要注意的是,無論選擇哪種方式,都需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保證離婚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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