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 就一方婚前所負 個人債務 向 債務人 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 債務 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因此,夫妻一方婚前所欠個人債務,根據債權相對性的原理,債權人一般情況下只能向特定的債務人主張權利,而不能在債務人 結婚 后向其配偶主張權利。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三條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 夫妻共同債務 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時婚前債務離婚后需要負責嗎
一、離婚時婚前債務離婚后需要負責嗎
離婚時婚前債務離婚后一般不需要負責。但如果債務人或債權人能夠提供證據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夫妻共同債務包括哪些
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2.因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
3.因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欠的債務;
5.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6.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7.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三、婚后債務會執行婚前財產嗎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或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原則上應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另一方能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除外;能夠證明夫妻約定分別所有財產制,且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也除外。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據向另一方追償。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婚前貸款離婚后不一定屬于共同債務。如果是為了夫妻生活才欠下的債務。那么就是夫妻共同債務,用共同財產來償還。如果不是為了夫妻生活那就是個人債務,債權人只能向特定的債務人請求償還。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夫妻為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和共同生產、經營所負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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