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流程如下:
1、協議離婚辦理流程:
(1)準備離婚相關證件;
(2)準備離婚相關材料;
(3)必須由夫妻親自前往當事人常住地址戶口所在地區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4)民政局人員審核材料無誤,將結婚證收回。并向當事人發放離婚證;
2、訴訟離婚辦理流程:
(1)提起訴訟;
(2)法院審理;
(3)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手續辦理流程是:
1、協議離婚: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審查—登記—發離婚證。
2、訴訟離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審理—做出判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二款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很多夫妻可能會因為各種原因選擇離婚,那么離婚時究竟應該準備哪些材料呢?辦理的流程又有什么呢?離婚一般分為兩種,第1種是協議離婚,第2種則是訴訟離婚,兩種離婚方式辦理的流程有所不同,只有搞明白這些問題,夫妻之間才能以最快的速度辦理完離婚手續。
一、材料
辦理離婚所需要的材料并不多,首先是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已經簽訂好的離婚協議書、近期免冠彩色的照片。準備好這些材料之后,就可以直接到當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手續,基本上當天就能夠領取到離婚證。
二、協議離婚
如果雙方想要通過協議方式進行離婚,辦理的手續非常簡單。準備好需要的材料,直接去婚姻登記處辦理業務就可以了。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會對相關證件進行檢查,然后當面講清楚離婚登記的條件,并且詢問雙方是否自愿離婚,孩子的撫養以及財產處理是否達成一致。然后雙方會填寫一份申請離婚的登記聲明書,并且當面簽字。婚姻登記員會對相關資料進行再次審核,如果符合條件的需要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最后正式頒發離婚證。
三、訴訟方式
一般通過訴訟方式離婚的夫妻,都是對于財產分割、孩子撫養權存在爭議的,訴訟離婚相對麻煩一些,需要先委托律師,準備相關的訴狀和證據,然后向當地的法院提交,法院會根據提供的資料決定是否受理。法院在受理之后就會開始安排開庭時間,然后按照原告的請求,考慮是否準許雙方離婚,并且針對孩子撫養問題和財產分割問題作出決定。過程相對麻煩一些,而且法院可能會因為一些原因駁回原告的離婚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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