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照片:顯示配偶與第三者親密關系的各種照片。
2、錄音:能夠證明配偶與第三者有婚外情的錄音。
3、錄像:顯示配偶與第三者婚外情關系的各種錄像。
4、手機短信:配偶與第三者之間的婚外情短信。
5、電子郵件。
6、配偶和第三者親口承認的書面材料。
7、周圍鄰居、朋友的證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法律分析:(1)雙方來往的書信、短信、電子郵件等,此類證據除書面證據外,短信、電子郵件等均應做一公證,再提交法院為宜。
(2)“保證書”、“道歉信”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寫下的表示悔改的書面證據。
(3)單位查實職工的婚外情后,有時會對其生活作風問題作出處理,會有一些處理材料。
(4)雙方往來的照片、視頻,收集此類證據難度大,但要注意不要侵犯隱私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1、電子信息 如果夫妻有一方出軌的話,對方的手機中的與第三者的短信內容、郵件、微信、QQ聊天記錄等電子信息,可以作為證明對方出軌的證據。但是,由于當事人提供的此類證據很難保證是沒有經過改動的,此類證據如果被法院采信。 2、錄音 如果夫妻一方有出軌的話,則可以在雙方交談的時候將語音錄制下來作為婚內出軌的證據。 3、保證書或悔過書 如果 夫妻一方出軌 被另一方抓到,并且寫下懺悔書或保證書,這類保證書或悔過書是會被法院采信的,可以作為其婚內出軌的證據。 4、錄像 錄像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形: 1、公共場合的錄像:如果當事人在公開場合拍攝的錄像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2、偷拍的錄像: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攝到的錄像才能作為證據使用,而在賓館通過監控錄像拍攝的、破門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攝的都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法律客觀:《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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