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損害賠償金不是遺產。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而死亡損害賠償金是公民由于身體受到傷害而死亡,所獲得的賠償金,是義務人對受害人近親屬未來收入損失的賠償,是死者死亡之后才產生的,具有經濟補償和精神撫慰金的性質,不屬于遺產的范圍,故死亡賠償金并非死者的遺產。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條規定,存有遺產的人,應當妥善保管遺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吞或者爭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法律分析:
死亡賠償金不屬于遺產。根據民法典,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說明遺產應當是死者生前就有的,而死亡賠償金是在死者死后對其親屬的精神損害賠償,屬于其親屬的財產,因此不屬于遺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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