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書遺囑見證人要具備哪些條件
代書遺囑見證人 要滿足的條件如下: 1、具有完全 民事行為能力 ; 2、與繼承人、受遺贈人不存在利害關系; 3、兩個以上見證人。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的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條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 遺囑見證人 : (一)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條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什么人可以做遺囑見證人
法律分析:一般與需要見證的事項沒法律上利害關系,且為人公正的人可以做見證人。另外見證人不得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見證人不得是所立遺囑之人的繼承人、受遺贈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 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
哪些人可以作為見證人
法律主觀:
看具體情況定,如果是 遺囑 見 證人 ,除了以下人員不可以擔任見證人,其他人員都可以擔任見證人: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2、 繼承人 和受遺贈人;3、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如果是合同見證人,那能擔任見證人的必須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且與 合同當事人 沒有利害關系的人。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 口頭遺囑 。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立遺囑需要哪些見證人
遺囑見證人應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遺囑見證人應當是與遺產沒有利害關系的人。
作為遺囑見證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遺囑見證人應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
年滿l8周歲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已滿16周歲不滿l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作為其主要生活來源的,在法律上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作為遺嚼見證人。但是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行為能力人則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2)遺囑見證人應當是能夠理解遺囑的內容、懂得遺囑所有文字的人
有些人雖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但沒有從事遺囑見證活動的能力。比如,文盲由于不識字而無法自己準確知曉遺囑的文字和內容盲人雙目失明而看不見遺囑的內容、聾啞人不能聽見遺囑的表述等,這些人均不能成為遺囑見證人。
(3)遺囑見證人應當是與遺產沒有利害關系的人
與遺產有利害關系的人,是指通過遺產繼承和受遺贈而能直接或者間接得到利益的人。也就是說,遺囑中所涉及的繼承人時范圍、遺產分配等與他們有直接或者間接的利害關系。
繼承人(包括遺囑繼承人、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是遺囑人遺產的直接獲得者,繼承人、受遺贈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兄弟姐妹,他們與繼承人、受遺贈人之間存在著法律上的親屬關系,也可以間接地從遺產中受益。上述這些人與遺囑繼承或者遺贈存在利害關系,這些人作為遺囑見證人,就可能會使見證失去真實、公正的意義,也不能排他們出于自身的利。容易從事遺囑見證活動,甚至謀取私利,進行偽證,從事違背遺囑人真實意愿活動的可能性。因而作為遺囑見證人必須是與遺產沒有利害關系的人。
同時具備上面三方面的條件的公民,就可能作為遺囑見證人對遺囑人所立遺囑進行見證。
自書遺囑需要見證人嗎
自書遺囑可以不需要見證人。自書遺囑是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分,并于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自書遺囑沒有規定一定需要見證人,但是必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的全部內容并簽名,注明年、月、日。自書遺囑屬于遺囑中的特殊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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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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