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方式有兩種選擇,第一種是協議離婚,第二種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的話只要雙方同意就可以,帶上雙方的結婚證、戶口薄、身份證、小孩出生證、 離婚協議書 、照片這些材料,去雙方任意一方的 戶口所在地 的 民政局辦理離婚 登記。如果只是您想離婚, 對方不同意離婚 ,您就只能訴訟離婚,而訴訟離婚耗時較長,程序復雜。實踐中法院判斷男女雙方中一方坐牢不一定就代表一定能離婚,如果被判處的刑期短或者是緩刑或者是即將服刑完畢的,法院一般會從有利于坐牢一方的改造角度出發,給其一個機會, 判決不準離婚 。但如果剩余刑期達到3年以上的,法院一般都會判決離婚。所以得看雙方的具體情況。 因為男女雙方中有一方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所以離婚只能是訴訟離婚,而不能選擇協議離婚,另一方可以在其經常居住地的法院 提起離婚訴訟 。若是男女雙方都同意離婚的話可以在訴訟中接受法院的調解,這樣不僅會比較快,而且調解書的效力和判決書是一樣的。 關于 孩子的撫養權 問題雙方可以協商,若不能協商,雙方就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可以 起訴到法院 ,法院會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如生活環境、工作條件、經濟收入、教育背景、小孩年齡等綜合情況來判決,總之, 孩子的撫養權歸誰 法院判決的依據和堅持的原則是判給最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的一方,除非一方存在特殊情形。具體而言法院會綜合考慮男女雙方的工作時間、經濟收入情況、住房條件、與孩子相處的時間、家人能否幫忙一起照顧小孩、學歷等情況。這里的特殊情形是指長期存在家暴、遺棄、虐待小孩、疾病、自身存在吸毒、賭博的惡習且屢教不改等行為。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首先,根據《最高法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意見》的規定,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另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 其次,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 》的解釋第八條的規定,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者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被監禁或者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者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也就是說,一方可以采取訴訟的方式離婚,但是需要到對方服刑地的法院進行起訴。
法律客觀:《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分析:刑拘期間可以離婚,只能通過法院起訴處理,向當地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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