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繼承手續的辦理流程
房屋繼承手續的辦理流程如下:
1、協商繼承、公證繼承、訴訟繼承方式辦理繼承:
(1)協商繼承,也就是全部繼承人之間如果能協商一致達成不動產分配協議的,可以提交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全部法定繼承人關于不動產分配的協議、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申請房屋過戶登記。
注:根據各省市地區的不同,以北京市為例依據《北京市不動產登記工作規范》的規定,繼承房產不再強制公證,繼承人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
(2)公證繼承,也就是被繼承人死亡后,繼承人申請繼承公證,憑繼承權公證書申請辦理房屋過戶登記。
(3)訴訟繼承,全部的繼承人之間不能協商一致或者無法取得繼承權公證的,則需要到法院提起繼承糾紛之訴,待法院判決、調解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申請房屋過戶登記。
2、到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并遞交上述資料后,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并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后,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規定需遞交的其他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由于繼承人繼承的是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財產,因此被繼承人是否在生前對個人財產進行處理,直接決定了遺產繼承的方式。具體分為三種不同的情況:
1、法定繼承,即繼承人根據法定繼承順序取得遺產。
2、遺囑繼承,即繼承人根據被繼承人生前訂立的遺囑取得遺產。
3、遺贈扶養協議制度,即扶養人在承擔了對被扶養人生養死葬義務后根據協議取得遺產。
(1)如被繼承人在生前與有關集體組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公民簽訂遺贈扶養協議,將自己的財產轉移給承擔其生養死葬義務的扶養人的,扶養人將根據雙方的協議取得遺產,即遺贈扶養協議排除了法定繼承人的繼承權。
(2)如被繼承人在生前依照法律規定的方式立下遺囑,指定自己的財產由繼承人中的一人或數人繼承,或將自己的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的,被指定的繼承人或受贈人將根據遺囑接受遺產,即遺囑排除了遺囑繼承人以外的法定繼承人的繼承權。
(3)如被繼承人生前未訂立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處分自己的財產,其遺產將根據法律規定由其法定繼承人按法定順序繼承。
繼承需要的條件如下:
1、繼承發生在被繼承人死亡之后。死亡事件的發生,繼承開始。發生繼承的前提為被繼承人死亡;
2、繼承的遺產應當為被繼承人個人合法的財產。不合法的財產、他人的財產當然不能繼承;
3、繼承人具有法律規定的繼承權,并且沒有喪失繼承權。喪失繼承權的繼承人,不能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
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
步驟如下:
1、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請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或通過繼承訴訟、協商繼承的方式確認繼承權。
2、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
3、需遞交相關資料。
房屋繼承權需要什么手續
辦理房屋繼承權需要的手續:
1、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
3、辦理房產繼承需要攜帶本人的身份證、遺產繼承的證明、與被繼承人的關系證明等材料。
一、房產繼承需要辦理:
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愿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并遞交上述資料后,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后,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房產的繼承肯定是只能發生在原來房子的所有人去世了的情況下,當事人去世之前如若沒有遺囑,但是自己確屬于該套房產的合法繼承人的情況下,到當地的公證處辦理房屋繼承公證是,比如說其他的合法繼承人自愿放棄了對該套房產的繼承,那應該有放棄財產的承諾證明的。
二、房產繼承一般分為:
1、法定繼承;
2、遺囑繼承。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十四條 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于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_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繼承遺產需要什么手續
一需提供的材料 1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需為公安機關或醫院出具的證明,如死亡人員銷戶后的人口信息表也可是人員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書 2遺產證明如房產證 土地使用證 存折或存單,其他財產如股票基金;法律分析辦理遺產繼承公證需要的手續是1填寫公證申請表2提交公證需要的相關材料3進入到公證員審核材料和公證申請表4領取遺產繼承公證書辦理遺產繼承公證需要的材料是1被繼承人與繼承的身份關系證明,以及;遺產繼承的,分2種情況分別是1房產繼承需要到被繼承房產所在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需要申請免稅到房地產權登記中心辦理房地產繼承的登記過戶2存款繼承向儲蓄機構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請辦理繼承權公證書。
辦理遺產繼承都需要的手續如下繼承人應當是明確表示繼承財產的繼承人可以選擇辦理遺產繼承公證若是繼承的財產涉及到房產,那么就需要繳納相關的稅費攜帶個人身份證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等材料,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過戶;所需手續 1被 繼承人 的 死亡證明 2被繼承人遺留的財產證明 3繼承人的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戶口簿 4親屬關系證明一般由被繼承人或繼承人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證明,也可以由以上主體所在地公安;公證遺產繼承的,一般有以下的5個程序分別是1當事人需要先到公證處,填寫公證申請表2當事人需要提交相關的證明材料例如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等3公證員收到材料后,會審核材料以及公證申請表4公證員。
繼承人辦理繼承需要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房產證等相關證件,到公證處申請辦理繼承公證登記手續,提交相應的材料,包括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財產或;遺產繼承公證需要以下這些手續一填寫公證申請表根據申請要求,用鋼筆填寫相應的公證申請表二提交證明材料1法定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原件2在被繼承人死者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開具死亡戶口注銷單。
1繼承人身份證復印件2房地產證3繼承權公證書4減免稅批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繼承遺產需要的手續1向遺產所在地公證機關申請辦理繼承手續2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3繼承人到遺產相關部門辦理遺產轉移手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條不;提交死亡證明婚姻證明和親屬關系證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查明其死亡的日期,確定是否適用代位繼承或轉繼承的情形5死者的婚姻狀況證明6死者的財產憑證7死者生前有遺囑的,應提供遺囑原件法律依據公證程序;2房地產證3繼承權公證書4減免稅批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
遺產繼承手續需要辦理如下1繼承人明確表示繼承財產2繼承人可以選擇辦理遺產繼承公證3如果繼承的財產涉及到房產,則繳納相關稅費4攜帶個人身份證明被繼承人死亡證明等材料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過戶登記;如確無人事檔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繼承人全部法定繼承人的戶籍底卡,由派出所蓋章證明9證人一名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要求無親屬關系10如果有遺囑公證書或者其他形式遺囑的,提供遺囑公證書或者其他遺囑;遺產繼承公證需要以下這些手續一填寫公證申請表根據申請要求,用鋼筆填寫相應的公證申請表二提交證明材料1法定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原件2在被繼承人死者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開具;法律分析遺產繼承公證辦理需要的手續1填寫公證申請表2提交公證需要的相關材料3進入到公證員審核材料和公證申請表4領取遺產繼承公證書遺產繼承公證辦理需要的材料1 被繼承人與繼承的身份關系證明,以及。
房產繼承需要什么手續
辦理房產繼承需要手續具體入下:
1、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2、被繼承房屋的產權證明或者其他憑證;
3、繼承人的相關身份證件;
4、法定繼承人證明;
5、其他法定繼承人書面表示放棄對該房產的繼承的證明。
房產繼承要滿足這些條件:
1、繼承應當在被繼承人(在房產繼承中就是遺留下房產的人)死亡后才能發生;
2、繼承遺產的人應當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規定能作為繼承人的繼承人;
3、房產屬于被繼承人的合法財產。
房產繼承的流程:
1、繼承人先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然后到區或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
3、最后攜帶相關材料到房產登記部門辦理房屋過戶登記。
房產繼承需要證明:
1、繼承人對共有的財產的分割協議,只要每個繼承人同意并簽字,即可產生效力,任何繼承人都不得違約;
2、如果每個繼承人對繼承的共有財產分割,無異議,可以憑此協議辦理過戶手續。
綜上所述,房產繼承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繼承人遺留房屋所有權及其土地使用權轉移歸繼承人所有的法律行為。房產繼承,是所有權及使用權繼受取得方式的一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生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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