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書面證據:對方因婚外情被曝光,寫下表示悔改的保證書、道歉書等,以及對方單位在查實其婚外情后對其作風問題作出處理的書面材料;對方與第三者之間的書信往來。2、電子證據:對方與第三者之間的短信、電子郵件、微信、聊天記錄或電話錄音等,但短信、電子郵件、聊天記錄建議應先做一下公證,再提交法院。3、視頻證據:對方與第三者捉奸在床的視頻錄像或照片,收集此類證據要注意不能侵犯隱私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民法典,如果妻子出軌的,丈夫查找證據的方式很多:1、通過妻子的電子設備、社交軟件查找證據。翻看妻子電子設備上的社交軟件,如微信、QQ、微博、電子郵箱等,獲取妻子與出軌對象的曖昧聊天記錄;2、通過妻子的行蹤查找證據。拍攝妻子與出軌對象摟抱等不正當行為照片、視頻。除此以外,妻子單位同事等相關知情人士的證人證言,也可作為妻子出軌的有力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條 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現在是個法制社會,起訴需要采集過錯方出軌的證據,采集證據的方很重要,但是有不少提供的證據有瑕疵無法被法院認可,因此我們還要多了解下什么樣的證據才是法律法院認可的。一、被法院認可的證據類型1.對方雙方往來聊天記錄、郵件、物品等:可以拍些過錯雙方之間往來的短信、截圖郵件、聊天軟件間的記錄,保存起來再拿到公證處進行公證,這些證據雖然不會被法院完全認可有效,但如果你有這些證據材料可以在法院提供給法官進行參考或判斷。相信法官會有自己處理的方法。2.街坊鄰里鄰居的證人證言:出軌期間和種種行為不可能保護的很好,總會有些苗頭的,要知道這世上肯定是沒有不透風的墻,除非沒有做過。只要做過街坊鄰居總會看到或者碰到一些不同尋常的現象,這時候你一定要多走訪街坊鄰居,多向街坊鄰居了解其所見所聞,再就是多爭取街坊鄰居為你做證人證言。這是最常用的一種方法3.過錯方與其對象的親密逛街錄像、開房記錄以及生活證據:過錯方與其出軌對象的酒店開房記錄,酒店范圍內(包括電梯里、走廊里等)監控視頻錄像,或者他們在外租房的房租、水電費繳費單以及通話記錄次數,通話時間這些生活細節都是很有效的出軌證據材料。4.過錯方承認錯誤作出的局面材料:現實生活中也有很多因為沒有經得住外面世界誘惑,想尋找下刺激被發現或暴光的。但迫于道德壓力而做出承諾,承認錯誤而做出的保證書面材料。通常這類人夫妻雙方感情還沒有完全破裂,為了挽留夫妻感情做出書面“悔過書”。事后本身又沒有收斂,這時候這些“保證書”“悔過書”就是非常好的證據。法院也是最認可的一種證據材料。5.過錯方與其對象之間的親密動作的視頻或圖片:比如他們擁抱、接吻、牽手逛街或其它更加超出普通朋友的圖片視頻,這些都是可以充分證明對方在婚內先過錯的證據。但并不是所有的圖片或者視頻都可以作為證據的,因為現在科學技術這么發達,修圖軟件也很普及。記得這些視頻照片最好是一些在公共場合拍到的。二、婚姻法對出軌的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001修正)》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刑法對出軌的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1、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第二百五十九條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上兩種刑事犯罪是針對嚴重的“出軌”行為,如果是偶爾與婚外異性發生不正當的性關系,仍然只能依靠道德輿論譴責來給出軌者施以壓力,還不能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律客觀:《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1)當事人的陳述;(2)書證;(3)物證;(4)視聽資料;(5)電子數據;(6)證人證言;(7)鑒定意見;(8)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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