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法定繼承中兒媳沒有權利繼承公婆的遺產,但是喪偶的兒媳,如果對公婆盡了主要的贍養義務,那么他們可以作為第一順位的繼承人來繼承老人的遺產;2、如果公婆立遺囑將財產贈與給兒媳的,那么理應按照遺囑由兒媳繼承遺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兒子死了,媳婦如果贍養公婆,就能繼承公婆的遺產。
通常情況下,兒媳、女婿不是公婆或岳父母的法定繼承人,不能繼承其遺產。但有一種情況是例外的,即兒子、女兒早于公婆、岳父母死亡,同時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這種情況下,兒媳或女婿可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與其他繼承人一起繼承公婆、岳父母的遺產。
并且因為對公婆、岳父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另外,喪偶兒媳、女婿無論是否再婚,都不影響繼承。
兒媳和公婆如何相處
1、調整好心態
公婆來到你家多半是有原因的,要么照顧孩子,要么生活需要,不管怎樣,他們來是為了幫助他們的兒子和你。
2、少挑毛病
這點也很重要,現代兒媳一般學歷,知識都要高于公婆,容易挑剔公婆不科學的做法,對于這一點,兒媳要善于觀察,積累經驗,公婆能接受的方法進行溝通。
3、少數落丈夫
在公婆面前數落自己的丈夫,無疑是點公婆的死穴,他們自己都不舍得罵兒子,怎么能容忍“外人”罵自己的兒子,這比罵他們還難受。
4、少家長里短
在家與公婆少議論別人家的家長里短,誰誰家的兒媳如何如何,誰誰家的公婆如何如何,心里知道就行了,不要講給公婆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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