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期間能離婚嗎
法律分析:懷孕期間男方不可以提出離婚,只有女方有離婚的權利。在女方懷孕期間,男方不得向法院起訴離婚,對于女方則并無限制。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進行判決。或者與男方協議離婚也可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懷孕六個月了可以提出離婚嗎
懷孕6個月離婚,只能女方提起。法律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如果是 雙方協議離婚 , 女方提出離婚 或者男方除非有必要請求理由的才準許離婚。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懷孕期間女方可以提出離婚嗎
一、懷孕期間女方可以提出離婚嗎
1、懷孕期間女方可以提出離婚。我國法律對于女方提出離婚沒有限制,但是男方不得在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提出離婚訴訟,除非法院認為確有必要。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二、協議離婚程序如何走
1、申請。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共同到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受理。婚姻登記機關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范有關規定對當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進行初審;
3、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并向當事人發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并親自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
4、審查。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持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的證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5、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按照規定,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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