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離婚如果雙方就財產分割問題不能協商一致可以去法院起訴,法院會根據共同財產的實際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進行判決。如果受害方有家暴的證據,那就可以要求家暴方少分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家暴導致離婚的,財產一般對家暴者可以少分,同時無過錯方可以向過錯方請求損害賠償。離婚財產分割時,參照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分割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且前述僅限于共同財產,個人財產一般不予分割。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一、家暴離婚如何判財產
1、家暴離婚的,受害方可以請求法院少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給對方,因為家暴方是過錯方。法院對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會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并凱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進行判決。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遭遇家庭暴力該如何離婚
1、遭遇家庭暴力,可以起訴離婚。
2、《民法典》第1079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氏嘩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絕核喚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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