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遺產子女怎么分配
首先,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即父母的遺產應該按照遺贈扶養協議、遺囑和遺贈再到法定繼承的順序確定遺產分配的方式。應當了解到繼承權在我國是男女平等的,《民法典》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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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遺產子女怎么分配
父母遺產的子女分配如下:
1、有遺囑的,按遺囑規定的內容來繼承;
2、沒有遺囑的,按法定繼承的方式,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順序繼承人優先于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子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債務應如何償還
1、如果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即實有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那么繼承人是不用負清償責任的,法律上也沒有規定,不足部分有償還義務,除非繼承人自愿償還。債務的清償只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不足部分沒有償還義務;
2、繼承人放棄繼承遺產,則無需償還被繼承人生前留下的債務。也就是說,如果繼承人放棄了遺產的繼承,那么對于被繼承人生前留下的債務,是沒有清償責任的,所以父債子還的事情,并不一定會發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父母遺產子女怎么分配
如果有遺囑,即按遺囑分割遺產。如果沒有遺囑,則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的法定繼承來處理,即子女一般應當均等分配遺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規定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規定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如果有表示放棄繼承權的應該在遺產處理前明確表示放棄繼承權,否則在分割遺產時,即使沒有到場也應該分出其應得的那份。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規定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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