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財產轉給父母可以追回嗎
可以。婚姻關系保持的期間,不管是哪一方要求分割共同財產,人民法院都是不予支持,但是有下列重大理由,并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隱藏、轉移、揮霍夫妻的共同財產、或者是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行為,已經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的利益。
如果該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或者是屬于另一方個人的財產,行為人在沒有經過配偶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財產轉移給父母的就可以追回。同時法院在對財產進行分割時,還可以讓轉移財產的這一方依法少分或不分財產。
離婚時,如一方存在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另一方發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對于惡意轉移的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財產。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發現共同財產的一方應注意收集夫妻共同財產的各種證據,包括對方的銀行賬號、公司股東出資證明、證券賬號、其他共同財產的發票、憑證等。如情況十分緊急,可以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在訴訟過程中,一旦發現對方轉移財產的線索但自己及委托律師又無法調取時,可以立即申請法院進行調查取證,確認對方存在惡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一旦有充分證據,法院一般會認定其存在惡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并就各惡意轉移的部分對另一方進行相應的補償。
婚內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條件
1、夫妻一方或由其扶養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2、夫妻一方存在非法轉移財產,或非法增加共同債務等行為;
3、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財產轉移了還能追回來嗎?
財產轉移了可以追回來,被執行人故意轉移財產,屬于妨礙訴訟秩序的行為,如果有線索,可以向法院提供,由法院追回被轉移的財產,并對被執行人進行罰款、拘留的處罰。情節嚴重的,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轉移財產的方法如下:
1、法律文書發生法律效力后,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交易財產、放棄到期債權、無償為他人提供擔保等;
2、未經一方同意,私自將房屋產權過戶到他人名下、以他人名義購買房屋、將同居期間至結婚前雙方出資購買或建造的房屋登記在一人名下等;
3、私自開立銀行賬戶,將夫妻共同財產轉移到一方不知情的銀行賬戶名下;
4、私自在外將夫妻共同持有的股份轉移給他人,并成為隱名股東。
財產的轉移認定標準如下:
1、與他人惡意串通轉移財產;
2、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
3、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
4、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收購他人財產;
5、短時間內有明顯異常的大額資金進出,不能做出合理解釋的。
綜上所述,財產轉移是惡意轉移,包括為了侵占夫妻共同財產而低價轉讓共同財產,或者私自贈送給他人,以及偽造債務等行為;根據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前財產轉移給父母可以嗎
離婚前財產是不可以轉移給父母的,這在《民法典》當中屬于隱匿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是屬于違法行為,即使將財產轉移給了父母,那么也是可以進行追回的,而且這種行為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的共同財產。
一、離婚前財產轉移給父母可以嗎 離婚財產不可以轉移給父母,因為這涉嫌私自轉移夫妻共同財稅,是違法行為。即使轉移了也可以追回。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二、相關的具體情況 1、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在司法實踐的處理時,一般應把隱藏、轉移、毀損的財產作為隱藏、轉移、毀損、變賣的財產的一方分得的財產份額,對另一方的應得的份額應以其他夫妻共同財產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額部分由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折價補償對方。三、如何收集轉移財產的證據? 法律規定明確了發現一方轉移財產該怎么辦,但法律要求是以證據說話,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未轉移財產一方要舉出證據證明對方隱匿了財產,隱匿了多少,如果舉不出證據,就要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 而在現實生活中,許多家庭地位偏低的當事人在離婚分割財產時,常處于證據收集的劣勢。且目前家庭資產狀況又日趨復雜,除了住房,還有股權、經營權等,發生離婚訴訟時,一方隱匿、轉移財產,甚至編造假債務的情況時有發生,如果受害方對新型的理財方式不了解,或者根本就不知情;不知到一方在外面干了些什么,每天見到的就是明處的這些東西,對于暗處的一無所知,那么,就無法完成法律要求的證據收集任務;當客觀事實不能被完全證明時,只能尊重法律的真實,也只能看著本屬于自己的財產歸屬他人。那么如何收集對方轉移財產的證據呢? 當一方提起離婚訴訟后,對方往往會聞風而動,轉移夫妻共有財產。 因此,原告在起訴前,先不要打草驚蛇,應當積極收集夫妻共有財產的證據。比如,夫妻共有的:公司股東出資證據;公司相關財務報表;存折的開戶行、賬號;炒股賬號;房屋所有權證;其它夫妻共有財產的發票,等。對現金、貴重物品注意保護。在必要時,可以申請訴前保全或訴訟保全。 當然,夫妻鬧到離婚這一步是一個漸進的過程,雙方都不會不知道,作為被告一方,也應有所警覺,對夫妻共有財產采取相應措施。如果還有其他疑問,在網上找不到確切的答案時,一定要及時咨詢專業的律師,以免耽誤時間,造成更大的損失。 綜上所述,在離婚過程當中通常都是將夫妻的共同財產進行平均分割,所以就導致了有些時候其中一方存在轉移和隱匿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而這種行為在我國是屬于違法行為的,一方可以要求追回被轉移的財產,并且多分得部分財產。
相關推薦:
非法同居生子(非婚同居可以生孩子嗎)
遺棄多久才構成遺棄罪(父母扔下孩子多長時間是遺棄罪)
如何去處理遺產繼承糾紛(產生遺產繼承糾紛怎么解決)
有效的遺囑必須具備什么(遺囑有效的4個條件)
如何變更與撤銷遺囑(遺囑可以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