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財產追溯期是多久?
離婚后財產追溯期是兩年,追溯的情形一般發生在共同財產已經分割,但是在離婚后又發現對方在離婚前,有隱瞞、轉移或者是其他影響計算共同財產的行為,那么是可以有兩年的追訴期的,在此期間內都可以再次要求分割財產。
一、離婚后財產追溯期是多久? 離婚后財產追溯期是兩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一條 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具體追溯的情況如下: 1、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導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侵占另一方財產的,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有權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2、漏分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 離婚時漏分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發現或應當發現漏分財產之次日起計算。 3、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提起訴訟。 離婚后要求確認財產分割協議效力或對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提起訴訟。二、離婚財產分割需要提供的證明: (1)雙方婚前有何個人財產,如有,提供有關財產的品名、數量、規格、新舊程度及價值,購買時間、財產的存放地點等。 (2)共同財產需提供的證據同個人財產。 (3)雙方有無共同購置的私有房產,如有,提供房屋座落的地點、門牌號、間數、朝向、建筑面積和使用面積、現在的使用狀況、房屋的價值。 (4)有無共同存款、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如有,需提供存款的賬號、戶名、金額存入儲蓄所名稱及地址,是定期還是活期的有關情況,存單 現由誰持有。 (5)現金情況:人民幣、港幣、外幣,提供具體的數額,由誰掌握等證據。 (6)提供合伙入股、個人經營等財務狀況的證據。 (7)債權:債權的數額等義務人的情況。 (8)債務:提供有關證據。 (9)雙方經濟收入狀況(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 離婚時財產的分割必須要明確,不管是采取協議還是訴訟的方式都是一樣的要求。有些主體在離婚前,為了多分得一部分財產,可能會直接選擇隱瞞財產,或者將財產轉移給其他主體。不管是哪種行為,只要影響了共同財產的計算的,都可以在追溯期內再次請求分割財產。
離婚后分割財產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離婚后分割財產的訴訟時效是三年,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1、》此內容。
一、離婚后分割財產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離婚后分割財產的訴訟時效是三年,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一)》此內容。 1、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導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侵占另一方財產的,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有權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2、漏分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 離婚時漏分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發現或應當發現漏分財產之次日起計算。 3、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提起訴訟。 離婚后要求確認財產分割協議效力或對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提起訴訟。即雙方協議離婚的,且對于財產分割問題進行協議的,如對該分割協議反悔,認為存在欺詐、脅迫等影響真實意思表示的情況,則可以在協議離婚后一年內提出,可請求人民法院予以對離婚協議變更或者撤銷。二、離婚后財產糾紛中的財產是什么 1、離婚后財產糾紛中的“財產”不限于離婚時未處理的財產“財產”不僅僅是指離婚協議中未作處理的財產,即使是在離婚協議中已作處理的財產,嗣后發生糾紛的,也是離婚后的財產糾紛。 2、離婚后財產糾紛中的“財產”不僅包括積極財產也包括消極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有。此處的財產包括積極財產和消極財產。積極財產包括物、債權等,消極財產主要為債務。 離婚時,一般都需要協商分割那些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積累的共同財產,若是在離婚之后,發現對方在離婚之前,有轉移或者是隱瞞共同財產的行為的,另一方民事主體可以在訴訟時效范圍之內,向當地的人民法院提出再次分割財產的請求。
離婚訴訟時效是多久
一、離婚訴訟時效多長時間?
離婚訴訟時效一般為三年,是指離婚財產分割發生糾紛后的訴訟時效,且該時效自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犯之日起開始計算。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離婚如何收集證據?
(一)、證明當事人(原告、被告)的訴訟主體資格的離婚證據
1.證明原告、被告是夫妻關系的證據,如結婚證、婚姻關系證明書、戶口簿以及身份證。
2.如涉及構成事實婚姻的,應提交居委會或街道辦出具的證明。
3.證明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交被告住所或經常居住地公安機關的證明。
(二)、證明婚姻關系破裂的證據
1.如涉及家庭暴力,應提交法醫鑒定,提出證人。
2.如涉及吸毒、賭博行為的,應提交居委會或街道辦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涉及行政處罰、刑事犯罪的,應提交有關處罰決定或判決書。
3.如涉及有重婚行為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應提交上述行為相關的結婚證、子女出生證、居住證明、相片或居委會、街道辦、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等證據。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引起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三)、證明有一方撫養子女為宜的離婚證據
1.證明一方經濟狀況良好的,應提交工資單或其他合法收入的證明,或提交有關居住情況的證據。
2.如涉及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應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隨父親或母親生活的相關證據。
(四)、證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共同財產的離婚證據
1.證明有房產的,應提交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交款發票或出資證明。
2.證明有銀行存款并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開戶行名稱和開戶賬號;證明有股票并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股東代碼、資金賬號以及開戶的證券營業部;證明有車輛的,應提交行駛證、車牌號。
3.證明對方在公司擁有股權的,應提交該公司的工商登記情況、出資的證明等。
4.證明一方有債權債務的,除提交借據以外,必有有相關的證據佐證。
5.證明夫妻雙方財產有約定的,必須提交協議書等相關的證據。
6.如申請法院調查取證但不能提供以上線索的,依法駁回申請。
(五)、有具體的訴訟請求金額的,應提交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清單
離婚訴訟的時效是三年,夫妻雙方協議離婚無法達成共識的,那么就可以選擇訴訟離婚的方式,法院判決離婚認定的標準是雙方確認是感情破裂,才會準予雙方離婚,如果雙方的感情不存在破裂的情形,法院是不準予離婚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四條
當事人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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