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有糾紛能先判離婚嗎
法律主觀:
如果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只處理 離婚糾紛 ,不處理財產和 子女撫養 問題,法院可以不處理。但是如果雙方當事人沒有協商一致,法院必須處理財產和子女撫養問題。 如果法院沒有處理財產和子女問題,可以上訴。 二審 可能會發回 一審 法院重新審理。 《 婚姻法 》: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 離婚 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離婚訴訟 。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第三十七條 離婚后,一方 撫養 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離婚財產有爭議能判嗎
能,雙方同意可以先判 離婚 ,財產部分另外起訴。另外房屋還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可以先判離婚,等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再起訴。離婚后,一方以尚有 夫妻共同財產 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 夫妻共同債務 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財產分割不同意法院會判離婚嗎?
財產分割不同意法院 可以判離婚 。對于只是財產方面不同意,法院可以強判,但只要一方堅決 不同意離婚 ,那第一次第二次基本離不掉,如果是分居的話必須要有證據證明分居滿兩年。可以先判決離婚,后處理財產糾紛,如果確定是共有財產(舉證),可以請求依法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條離婚訴訟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 與他人同居 的; (二) 實施家庭暴力 或虐待、 遺棄家庭成員 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 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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