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爺可以設立遺囑提前安排名下房產,在爺爺去世后由孫子根據遺囑分配遺產。 法律規定遺囑自由,公民可以將自己所有的財產用遺囑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意思。爺爺用遺囑的方式將財產給孫子時,遺囑的訂立和遺囑所涉及的財產需要符合法律規定,遺囑的有效要件是: 1、立遺囑人具有完全行為能力; 2、遺囑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3、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是立遺囑人的個人財產; 4、遺囑不得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 5、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孫子根據遺囑繼承爺爺房產的行為一般稱為遺贈,孫子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爺爺沒有設立遺囑直接指定孫子繼承房產的,在爺爺的兒子、孫子的父親去世后,可以在適用法定繼承時,進行代位繼承。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1、該房屋產權為你父母共同共有,你父親已經去世,那么該房屋產權有一半的產權屬于遺產,如果,你父親去世前有遺囑的情況下,這一半房屋產權可以按遺囑繼承,如果沒有遺囑,只能按法定繼承程序辦理這一半房屋產權繼承,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2、你的爺爺、奶奶、母親和你的兄弟姐妹帶身份證、戶口簿、房產證、土地證、你父親的死亡證明、被繼承人與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房屋產權繼承公證,簽署意見,由公證處出具《房屋產權繼承公證書》。如果你想一人繼承房屋產權的話,你的爺爺、奶奶、母親和你的兄弟姐妹都要放棄該房屋產權的繼承權,在父親房屋產權繼承權棄權書上簽字。3、你的母親在公證處將該房屋產權應該屬于你母親的另一半房屋產權贈與給你所有,辦理房屋產權贈與合同公證,由公證處出具《房屋產權贈與合同公證書》4、你執《房屋產權繼承公證書》《房屋產權贈與合同公證書》《房產證》《土地證》《身份證》《戶口簿》和你母親一同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屋產權繼承和贈與過戶,將該房屋產權過戶到你的名下即可。5、過戶費用;(1)公證費;按房屋價格2%交納(2)契稅:繼承的那一半房屋不用交納,贈與的那一半按房價交納3%的契稅(3)土地增值稅;繼承的那一半房屋不用交納,贈與的那一半按房價交納1%的土地增值稅(4)所得稅;繼承的那一半房屋不用交納,贈與的那一半按房價交納1%的所得稅(5)房屋產權登記費;按件每件80元交納(6)房屋交易手續費;繼承的那一半房屋不用交納,贈與的那一半按房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6元交納(7)房屋評估費:按評估額交納0.5%的評估費
法律客觀: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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