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產過戶需要準備的有: 1、房地產轉移 登記申請表 ; 2、申請人身份證明; 賣方需要的材料: 身份證原件 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話需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房產證原件;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無法到場的話,必須要先寫份委托書再去公正局公證,戶口本及復印件一份。 買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戶口本及復印件,如果是單身的話,需要去市民政局開單身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機關決定書,房地產 買賣合同書 ,(按規定需公證,應提交公證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 分割協議書 ; 5、 已設定抵押 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 執行通知書 ; 7、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準文件; 8、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 土地使用權 轉讓合同書 ,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法律客觀:《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條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房產更名需要的手續是:攜帶身份證明、婚姻證明、房產證明等資料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填寫表格與存量合同,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核通過繳納有關稅費,制作新證核發更名過戶單。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五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一、婚前房子婚后加名字需要哪些手續
婚前房產婚后加名的手續:
第一:有房無貸
(一)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復印件。
(二)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后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
(三)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你一個初始密碼,之后可自行更改。
第二:有房有貸
(一)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請咨詢各銀行)。
(二)其他步驟同“有房無貸”。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 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效力 】不動產 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 ,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和不動產統一登記】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二、婚前房產婚后加名字要交稅嗎?
婚前房產婚后加名字要交稅,將房屋加對方名字,即視為對對方的贈與,需要繳納的稅費有個人所得稅、印花稅、登記費和工本費,但夫妻之間的房屋過戶,不需要繳納契稅。
三、婚前房產婚后加名字是共同財產嗎
男方于婚前全款購房,即使房產證于婚后辦理下來,也是屬于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但是但是男方在婚內對房產進行了處分,加女方名字,實質上是婚內的房產贈與行為,并且完成了登記手續,已經是 夫妻共同財產 了。如果夫妻雙方對該房產未約定份額的,那么在離婚時雙方一般是等額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第二百一十條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第二百一十四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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