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又復婚離婚協議書還有效嗎
復婚相當于新的一次婚姻,與一般結婚并沒有實質區別,其效力是從復婚之日起算的,不是從上一次離婚之日接續的。因此,復婚后,原離婚協議的效力應從人身和財產兩個方面進行分析:首先,原協議書涉及離婚以及孩子撫養方面的條款,隨著男女雙方的復婚而失效。其次,原協議書涉及財產分割方面的條款,不因男女雙方的復婚而當然失效,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對男女雙方仍具有約束力。因此除非雙方重新簽訂一份關于財產分配的協議書,否則原離婚協議中對于財產分配的約定依然生效。
一、領結婚證的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愿結婚;
2、男方必須年滿二十二周歲,女方必須年滿二十周歲;
3、沒有禁止結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二、領結婚證的程序:
1、申請。雙方當事人至任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
2、審查。登記機關對于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
3、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后,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準予登記,發給結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復婚后原離婚協議還有效嗎
法律分析:復婚后,離婚協議依然有效。離婚協議在當事人向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時就生效了,對當事人具有法律效力。而復婚后當事人的財產如何安排,可由當事人依法協商確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復婚后,之前寫的離婚協議還有效嗎?
從法律上講,復婚相當于新的一次婚姻,與一般結婚并沒有實質區別,其效力是從復婚之日起算的,不是從上一次離婚之日接續的。因此,復婚后,原離婚協議的效力應從人身和財產兩個方面進行分析:
首先,原協議書涉及離婚以及孩子撫養方面的條款,隨著男女雙方的復婚而失效。
其次,原協議書涉及財產分割方面的條款,不因男女雙方的復婚而當然失效,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對男女雙方仍具有約束力。因此除非雙方重新簽訂一份關于財產分配的協議書,否則原離婚協議中對于財產分配的約定依然生效。
/iknow-pic.cdn.bcebos.com/f9198618367adab454eecdfd86d4b31c8701e456"target="_blank"title="點擊查看大圖"class="ikqb_img_alink">/iknow-pic.cdn.bcebos.com/f9198618367adab454eecdfd86d4b31c8701e456?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esrc="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f9198618367adab454eecdfd86d4b31c8701e456"/>
擴展資料:
一、法律依據
復婚程序復婚是一種法律行為,如果男女雙方離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復夫妻關系的,說明雙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離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這種情況下,法律允許雙方重新確立婚姻關系。
但是,婚姻關系是一種法律關系,它的產生與消除都必須經過法定的程序,復婚同結婚所要履行的手續一樣,都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繳回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恢復其合法的夫妻關系。
離婚當事人雙方不經復婚登記,私下同居,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婚姻法》第28條規定:“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婚姻法登記辦法》第八條規定,雙方當事人必須親自一起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還必須出具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婚姻登記機關即發給《結婚證》,收回《離婚證》或離婚法律文書。
200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五條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2003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四條離婚的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復婚登記適用本條例結婚登記的規定。
二、復婚登記
當事人復婚,男女雙方應持以下證件和證明:
(一)戶口證明;
(二)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
(三)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
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不再進行醫學檢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復婚申請,應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并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注明恢復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
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恢復夫妻關系。
參考資料來源:/baike.baidu.com/item/%E5%A4%8D%E5%A9%9A/15775"target="_blank"title="百度百科-復婚">百度百科-復婚
相關推薦:
離婚房產問題(離婚房產分割問題)
非法同居生子(非婚同居可以生孩子嗎)
遺棄多久才構成遺棄罪(父母扔下孩子多長時間是遺棄罪)
如何去處理遺產繼承糾紛(產生遺產繼承糾紛怎么解決)
有效的遺囑必須具備什么(遺囑有效的4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