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怎么算
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按月工資收入的20到30%比例給付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離婚后小孩的最低撫養費標準是多少
在 離婚 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確定 子女撫養 費的數額時,一般是根據以下三大標準來確定:
(一)子女的實際需要。
(二)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三)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根據司法解釋,夫妻雙方 協議離婚 后,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一)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二)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三)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是能追索的嗎
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是能追索的,因為撫養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義務,父母離婚后,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 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撫養 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婚姻家庭 編的解釋(一) 第四十九條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 子女撫養費 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分析:夫妻雙方原則上各承擔百分之五十 但由于孩子隨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現出來就是對方支付撫養費的百分之五十給撫養孩子的這一方。生活費以當地平均生活水平為依據,教育、醫療憑票據結算。如果有年滿18歲的子女,但由于還在接受高中教育,無法獨立生活,所以還是有權要求父母承擔教育、生活、醫療等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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