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割之:房產
離婚財產分割之:房產
婚前一方購房,登記在該人名下?;楹蠊餐€貸,后訴離婚。
法院,如何分割?
1.法院傾向于,把房子判給婚前購房者一方。
2.另外一方給予補償。
3.離婚后,剩余貸款獲得房屋一方繼續支付。
補償公式
應補償數額=(供同還貸數額÷總購房款)x房產的現值x50%。
舉例:基本案情
婚前購買房子:
首付款是36萬元,按揭貸款84萬元,貸款期限為20年(240個月),則利息總計為603452.87元。還款總額1443452.87元。如果采用等額還款的方式,月均還款6014.39元。雙方當事人婚后共同還貸3年(36個月)后訴訟離婚,離婚時房屋經評估,價值400萬元。
共同還貸的另一方可獲得的樸償購房者為購買該房屋總共支付1803452.87元(房屋合同款+全部利息)。首付款在房價中所占比例19.96%,夫妻共同還貸216518.04元,占房價款的12%。如果不考慮其他因素,則可以判決房屋歸婚前購房一方所有,由其對另一方補償24萬元(400萬元×12%×50%)。剩余貸款仍由購房一方繼續償還。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一)》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律師提示
本條規定不排除特殊情況:如果房屋離婚時子女兩歲,需要隨女方生活,女方另有居住房屋但經濟困難,則首先考慮在分割上述房屋時,對于夫妻共同還貸部分所對應的財產價值,分割時根據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利益的原則,給女方多分。
提示二
離婚時非首付款支付一方沒有住處,另一方有負擔能力的,人民法院還可以依據《民法典》第366條和第1090條規定,判決一方給予幫助,在房屋上設立居住權,保障沒有住處一方的生存權利。
離婚協議書說房子歸誰算數嗎
離婚協議書說房子歸誰算數。
在離婚時,雙方可以自行對財產的劃分進行協商。具體情況如下:
1、如果說雙方已經辦理了離婚手續,那么雙方自愿達成的離婚協議是有效的,房產所有權歸約定方所有。
2、如果離婚后,雙方協商一致變更協議,那么雙方可以對房產所有權再進行協商。如果在離婚后,另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約定把房子過戶給你的,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離婚協議合法有效,并依法判決一方履行協議中規定的相應義務;
3、但是,如果簽訂離婚協議后,雙方實際并未離婚的,則該協議無效。
協議離婚手續辦理流程如下:
1、準備相關證件。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外籍人士、港澳臺胞在我國辦理協議離婚則需提供以下文件:本人的有效護照或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有效身份證件,港澳臺胞還需提供來往內地通行證或回鄉證等有效旅行證件;
2、準備相關材料。每人兩張兩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免簽名,一式三份),在離婚協議書里面,必須明確說明雙方是自愿離婚,并且雙方已經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否則該離婚協議書是無效的;
3、夫妻雙方本人共同親自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申請。民政局現場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工作人員進行初審。如果有一本結婚證丟失,丟失結婚證的一方應當作出書面遺失聲明。到檔案室調取結婚登記檔案復印件,加蓋檔案專用章,再進行辦理。初審之后,工作人員發給雙方《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雙方回家等待;
4、夫妻雙方拿到回執單后,需要回家等待30日冷靜期;
5、30日冷靜期后,雙方再次共同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民政局工作人員經查證情況屬實后,收回結婚證,發給離婚證。
綜上所述,離婚協議書里,房屋歸女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簽訂離婚協議后,雙方實際并未辦理離婚的,則該離婚分割財產協議無效。在離婚協議中,雙方對共有財產進行的分割,屬于對自己的權利的合法處分,雙方可以約定全部財產都歸女方所有,這個約定并未違反法律規定,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父母離婚后房子歸誰
父母離婚后房子的歸屬問題,根據相關規定,有如下情形:
1、如果房子是婚前購買,不涉及房產分割問題;
2、如果房子是婚后購買,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當進行分割;
3、如果該房子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則離婚時不進行分割;
4、夫妻共同財產,應當進行分割,房產分割的具體方法有:
(1) 競價取得。
(2) 拍賣取得。
(3) 婚前購買,則該房子屬于婚前個人財產。
(4) 婚前按揭,婚后還貸,則該房子所有權歸婚前按揭一方,但是婚后還貸部分及其產生的增值部分應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離婚的條件包括以下情況:
1、感情破裂: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不能繼續共同生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
2、重婚:有一方有配偶而與他人重婚的,對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
3、家庭暴力:一方在家庭中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拒絕扶養等行為,嚴重損害家庭關系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
4、其他原因:有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雙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
離婚的流程如下:
1、提出離婚申請: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申請應包括離婚的理由、要求、財產分割等相關內容,并提供相應證據材料;
2、立案和調解:法院受理離婚申請后,會依法立案,并通知被告,告知被告有權進行答辯。在此過程中,法院也會嘗試調解當事人之間的爭議,如果調解成功,案件也就不用繼續進行了;
3、舉證和質證:如果調解不成功,法院會要求當事人遞交證據,并進行舉證、質證。在這個階段,當事人需要遞交相關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是正確的;
4、庭審和判決:在舉證、質證完畢后,法院會安排庭審,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辯論,進一步調查事實,最終作出判決。如果當事人不服判決,可以提起上訴;
5、財產分割和離婚協議:如果離婚判決生效,夫妻雙方需要對財產進行分割,分割的具體方式可以由雙方自行協商,或者由法院指定專業的財產分割人進行分割。如果夫妻雙方能夠達成離婚協議,也可以將協議提交給法院確認。
綜上所述,離婚是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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