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之后小孩的撫養費怎么算
離婚之后小孩的撫養費算法具體如下:
1、對于有固定收入的人群,撫育費一般可按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給予;如果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撫養費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十;
2、對于無固定收入的人群,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其當年總收入或其所處同行業的平均收入,參照有固定收入人群的比例計算。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3、子女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到子女滿十八周歲為止。對于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子女,父母可以停止給付撫養費;
4、有以下情形的,子女可以起訴要求有負擔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撫養費: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有應當增加撫養費的其他正當理由。
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如下:
1、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2、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4、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決定,自送達當事人之日起生效,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征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
5、當事人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確有實際困難的,應當自收到征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作出征收決定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提出分期繳納的書面申請,并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6、當事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繳社會撫養費的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征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綜上所述,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九條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離婚的話孩子歸誰撫養?撫養費怎么給?
若是夫妻還有感情依戀,可以坐在一起心平氣和的談談。各自站在對方立場想想,做出妥協讓步,經營好婚姻關系。
如果男方一定要離婚,你們又無法協商通過協議離婚的,那么男方是可以通過訴訟方式離婚的。男方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特殊情況下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你被起訴后,不去法院應訴,法院可能直接判決予以離婚,或者缺席判決。那么在男方無法提供新事實、新理由的情況下,可以在六個月以后再次提起請求離婚的訴訟,一般此時都會判決予以離婚。
因此,無論你是否同意離婚,男方都可以通過合法的方式達到離婚的結果。建議你還是和男方積極溝通,采取更好的方式解決這個問題。
通過協議離婚的方式,只要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撫養權歸屬的問題達成一致,可以較快花費較少地達成離婚的結果,建議結合兩人實際情況考慮。反之,如果感情確實破裂,無法繼續婚姻關系,也可以走正常的程序,選擇離婚。根據【法律法規】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離婚后孩子的撫養權歸誰
1、離婚后孩子的撫養權,一般由雙方協商處理。如果孩子不滿兩周歲,則一般歸女方撫養。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孩子撫養權歸屬需要根據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護孩子合法權益的原則來確定
2、一般情況下子女不滿兩周歲的隨女方生活,兩周歲以上的需要考慮父母雙方綜合條件來判定,已滿八周歲的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夫妻離婚孩子撫養權怎么判定
一、夫妻離婚孩子撫養權的判定:
1、孩子不滿兩周歲
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親請求直接撫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不宜隨母方生活的。
例如母親的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或母親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長,或因違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撫養子女等等。
此外,父母雙方協議不滿兩周歲子女由父親直接撫養,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孩子已滿兩周歲
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對已滿兩周歲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撫養,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者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
(3) 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從理論上來說,哪一方可以提供更有利于子女生活的環境和條件,直接撫養權即歸該方。同時區分考慮:
孩子已滿兩周歲不滿八周歲:法院在依據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則進行判決時,主要考慮父母哪一方能夠照顧孩子,比如孩子的家庭作業經常是由誰簽字,家長會經常由誰去開,課外活動由誰繳費、簽字、陪同等。
孩子已滿八周歲未滿十八周歲:應當尊重孩子真實意愿。
3、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可以作為父或母撫養子女的優先條件
父母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直接撫養子女,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者外孫子女的,可以作為父或者母直接撫養子女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4、輪流撫養
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直接撫養子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在離婚訴訟期間,雙方均拒絕撫養子女的,人民法院可先行裁定暫由一方撫養。
5、不良行為
如果父母一方經常有暴力、酗酒等不良行為,法院會優先考慮由另一方撫養子女。“出軌”一般不影響孩子撫養權的認定。
二、相關規定:
1、撫養費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負有給付撫養費的義務,即使父母雙方離婚,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仍負有該義務。
(1)撫養費可以由父母雙方通過平等自愿進行協商,就撫養費的數額、支付方式等有關問題達成明確具體的協議。協議中還可以對每年撫養費的增幅額度以及特殊情況進行約定,使每年的撫養費可以彈性變動、可操作性更強。
(2)若雙方無法協商,法院則會從保護子女合法權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出發,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撫養費支付一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依法作出判決。
2、舉證策略
父或母一方若希望直接撫養子女,應當對具備以下事實進行充分舉證、以適當的方式表達誠意:
(1)證明己方具備充分的撫養條件,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如,己方的工作情況、受教育情況、經濟狀況較對方更優。一份穩定的工作、優質的經濟條件至少能夠為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質生活,而高學歷更有利于幫助、引導孩子學習成長,以上是爭取直接撫養歸屬的有力證據。
(2)證明孩子一直跟隨己方(含自己的父母)生活。如果孩子一直跟隨父或母一方長期生活,在無特殊情況下,法院一般不會判決改變撫養狀態。因為穩定連續的生活環境和學習環境更有利于孩子成長。
(3)表達誠意。離婚糾紛不僅涉及子女撫養的問題,還會涉及財產分割問題。如果在財產分割上能夠做出讓步,在子女撫養的問題上也許會占有優勢。
(4)除此之外,即便撫養暫時不歸己方,也不意味著今后沒有直接撫養孩子的可能,若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實際喪失繼續撫養子女的能力和條件,如因犯罪需長時間服刑的、因吸毒被羈押強制戒毒的、離家外出下落不明的,都是導致撫養權變更的事由。
3、證據
在子女撫養權糾紛中,父或母一方可以提交以下證據:
(1)喪失生育能力的證據,如醫院的診斷書或者絕育證;
(2)能夠為孩子營造良好生活環境的證據,如收入證明、生活環境、教育背景;
(3)其他能夠證明己方更適合撫養子女的證據;
(4)己方或者對方的勞動合同以及其他的收入合同,如稿費、專利使用費等,以證明雙方的收入;
(5)己方或者對方單位開具的工資證明、工資條,以證明雙方的工資收入;
(6)己方或者對方租房合同,以證明雙方的租房收益;
(7)雙方經營產業的賬本或者流水記錄,以證明雙方的經營收入;
(8)子女的實際花銷,包括醫療費、教育費、生活費等。
4、直接撫養的歸屬并不改變父母子女關系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5、父母一方正在服刑
由于父母一方正在監獄服刑,沒有撫養條件,因此,法院判決由服刑人員撫養子女的情況非常少。如服刑一方堅持撫養子女,且其父母愿意代為履行撫養義務,另一方也同意的,法院可以準許,但子女為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的,應當征求該子女的意見。
6、繼子女
生父與繼母離婚或者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繼父或者繼母不同意繼續撫養的,仍應由生父或者生母撫養。
如果繼父或繼母不愿意繼續撫養繼子女的,可以不再負擔繼子女的撫養費。如果離婚后繼父母愿意負擔子女部分或全部撫養費的,法院應予允許。此種給付行為不是法定義務,應出于繼父母的自愿。
7、養子女
養子女與親生子女在與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上是等同的。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另一方未表示反對的,即已形成了父母與子女的關系,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規定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即使父母離婚,不直接撫養養子女的一方也有義務支付養子女的撫養費。
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另一方始終反對的,離婚后,應由收養方撫養該子女。
8、有兩個子女的直接撫養應如何分配
對于有兩個子女的父母,可以先協商確定子女直接撫養的歸屬,協商不成時,可以通過訴訟。如果兩個子女均已滿兩周歲的,法院一般會判決父母每人撫養一個子女,這是法院出于經濟責任分攤、孩子成長、家長精力等考慮的選擇;如果子女未滿兩周歲的,原則上歸母親撫養。
9、探望權
探望權,是指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親或母親一方享有的與未成年子女探望、聯系、會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權利。這是非直接撫養一方的權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10、在離婚案件中,不能采取過激的手段,用“搶奪、隱藏孩子”的行為爭奪撫養,而應當采用合法的方式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因此,在法院判決直接撫養歸屬后搶奪、隱藏子女的,可能觸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面臨刑事處罰。
三、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標準: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四、撫養費標準數額的具體衡量因素:
1、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四十四條 離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的,對不滿兩周歲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的原則處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父親請求直接撫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二)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確不宜隨母親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四十六條 對已滿兩周歲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撫養,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一)已做絕育手術或者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
(三)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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