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之后孩子的撫養費的計算:小孩的撫養費是根據子女的實際生活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來計算的。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孩子的撫養費通常是根據不撫養孩子一方,月均收入的20%到30%這個比例支付,同時結合孩子的實際需要和當地生活水平,其實最核心的要素還是看對方實際月收入是多少。 法律上撫養費是包括孩子的生活費、醫療費和教育費等全部的費用。 對于撫養費的支付方式,通常是按月支付,如果對方有條件而且愿意一次性支付的,才可以一次性支付。 離婚后,如果孩子的原定撫養費標準不足以滿足孩子的實際需要的,那么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能增加多少,要看起訴時對方實際收入狀況來確定。 最后,撫養費的給付期限,就到18周歲為止,對于18歲以后上大學的費用、對于離婚后讓孩子上私立學校的費用,出國的費用,以及課外輔導等費用,均由雙方協商一致才可以,協商不成,這些法定標準之外的費用,法院都不能強行要求對方一起承擔。
法律客觀:《關于人民法院審理 離婚 案件處理 子女撫養 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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