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撫養權歸屬怎么判
一、 非婚生子女撫養權 歸屬怎么判 不直接 撫養 非婚生子女 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非婚生子女撫養權的確定具體意見可參照最高法院法發(1993)30號《關于人民法院審理 離婚 案件處理 子女撫養 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有關規定。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 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性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 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 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優先考慮: (1) 以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 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 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 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 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以準許。 3、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以準許。 對于非婚生子女撫養權的一般規定,有省市城市就在《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規程》上就沒有把非婚生子女的這項權利給予高度的重視和保護,使非婚生子女得不到象婚生子女一樣應該得到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事實上,只有在立法上消除了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的差異,才能使非婚生子女的權利真正得到人們的認同和保護,同樣也只有這樣才可以使我們這個社會和一些人們從根本上將這種壓力和傳統的觀念改變過來,使非婚生子女不在被危害和歧視。 《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規程》第二款規定: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而對婚生子女的規定就比較詳盡和細致了,其 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分別對婚生子女在出生后其父母對他們的撫養教育義務還有子女的姓氏、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以及父母離婚后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如何支付 撫養費 用、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等問題上都做了具體的分類和詳盡的規定,并且在第二十一條的第二款中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又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我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 醫療費 等費用。而在婚姻法的第二十五條的第二款中只規定非婚生子女的父母,應當負擔的子女的費用只有生活費和教育費而沒有對醫療費等費用加以規定,雖然在我國的婚姻 法規 定對于無效婚姻期間出生的子女,父母子女間的權利義務,不受父母無效婚姻的影響,確認和解除無效婚姻后,有關子女的歸屬及撫養費的負擔等問題均要適用婚姻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處理。 二、非婚生 子女撫養費 如何確定 非婚生子 與婚生子一樣,合法權益都受法律保護,不得歧視。父母雙方都有撫養的義務,撫養費雙方可以協商,若協商一成的,一般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 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就要按照法律規定的支付比例來判定的。根據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 2、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 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及第三十七條第2款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在父母 解除同居關系 的時候,即使是非婚生子女,在尚未成年的情況下,也是要對子女的撫養問題作出處理。而其中不管是對 撫養權 的處理還是對撫養費的計算,其實與對婚生子女都是一樣的。還是哪一方的撫養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更為有利,那么獲得 孩子撫養權 的可能性相對就要大一些。
無效婚姻子女撫養問題怎么辦?
無效婚姻 子女撫養 問題怎么辦? 人民法院在宣告 婚姻無效 后,應就雙方子女、財產問題一并解決。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審判人員首先會主持雙方就 財產分割 、子女撫養問題進行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的,制作調解書,雙方簽字后生效。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依法作出判決。 婚姻被確認無效后,可以比照 離婚 的方式處理 子女撫養權 的問題。 非婚生子女 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雙方當事人均有 撫養 、教育子女,承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義務。一方撫養子女的,另一方享有探望權。對子女撫養問題判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起訴,也可以在以后就子女撫養權問題另案起訴。 對于宣告無效的婚姻當事人所生的子女,究競屬于婚生子女或非婚生子女, 婚姻法 對此未予明確,僅籠統規定:“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毋子女的規定。” 被宜告無效的婚姻是自始無效的,因此當事人所生的子女應為非婚生子女。也有人認為,對于婚姻的無效或被撤銷,子女是無辜的,父母的婚姻對錯不應累及子女,因此,為了子女健康成長,保障他們的基本民事權利,參考有關國家及地區立法例,當事人所生子女應視同婚生子女。 婚姻無效或被撤銷的效力不能及于子女,子女在受胎或者出生時,其父母的婚姻關系未被宜告無效,在解釋上應認為是婚生子女,如此才符合婚生子女的本意,也有利于保護子女的利益。 被宣告無效的婚姻當事人所生子女與父母之間的關系,適用婚姻法有關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父母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也不受父母婚姻無效的影響。在婚姻被宣告無效時,有關于女的撫養歸屬、 撫養費 的負擔、探望權等問題,應與婚生子女同等對待,按婚姻法有關離婚后子女撫養的規定處理。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涉及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另行制做調解書。對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上訴。 被宣告無效的婚姻溯及自婚姻成立之日起無效,當事人 同居 生活期間的財產關系不得適用婚姻法有關 夫妻財產 制的規定。夫妻財產制所調整的是夫妻間的財產關系,是以有效婚姻當事人特定的配偶身份關系為前提的.被宣告無效的婚姻當事人沒有這樣的身份關系,同居期間并非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不能按夫妻財產制處理。 無效婚姻在被依法宣告無效后,雙方當事人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推定為雙方的共有財產,主張歸個人所有的,應承擔證明責任,如有 證據 證明為其個人所有的,應認定為個人財產。對于雙方共同共有的財產,按民法通則有關一般共有。 財產的規定合理分割,并應當照顧無過錯方。這里所謂的“無過錯方”是指本人不具有婚姻無效或撤銷的原因,且善意相信登記成立的婚姻有效的一方。這體現了對善意當事人財產利益的保護。 根據上面的內容,我們可以知道,無效婚姻子女撫養問題怎么辦?所以,男女雙方在確定關系之后,一定要確認自己的婚姻是不是有效,及時去民政局辦理 結婚手續 。在孩子出生之后,也要及時對孩子的相關問題進行商議,以保證孩子的將來有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
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如何規定的
你好,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父母對非婚生子女的撫養義務和婚生子女是一樣的。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雙方可以就孩子的撫養問題進行協商。
如果雙方協商未果,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讓對方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撫養費一般需要支付到孩子滿 18 周歲。
雙方可以先就撫養費數額進行協商,協議不成可以請求法院判決。
從司法實踐來看,一般法院判定撫養費的標準大致有如下因素:
(一)子女生活、上學、就醫的實際需要;
(二)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數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 50%。固定收入一般是指工資,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獎金、補貼、津貼等;無固定收入的,可依當年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來定;
(三)當地實際生活水平:這與我國各地生活水平差異較大有關。
如果你也有相關疑問或需要幫助,可以在評論區追問或私信我。
【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 1071 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 53 條: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給付撫養費。
相關推薦:
離婚房產問題(離婚房產分割問題)
非法同居生子(非婚同居可以生孩子嗎)
遺棄多久才構成遺棄罪(父母扔下孩子多長時間是遺棄罪)
如何去處理遺產繼承糾紛(產生遺產繼承糾紛怎么解決)
有效的遺囑必須具備什么(遺囑有效的4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