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一定要公證嗎
一、房產繼承一定要公證嗎
1、房產繼承不需要公證。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申請登記的,由申請人選擇是否需要公證。如果想要公證的,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2、法律依據:《公證法》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第二十八條
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根據不同公證事項的辦證規則,分別審查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身份、申請辦理該項公證的資格以及相應的權利;
(二)提供的文書內容是否完備,含義是否清晰,簽名、印鑒是否齊全;
(三)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充分;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是否真實、合法。
二、房產繼承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房產繼承需要的材料如下:
1、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
2、繼承人與被繼承人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如戶口本等材料;
3、繼承人的身份證明;
4、房產權屬證明材料;
5、法律規定的其它材料。
繼承房產必須要進行公證嗎
繼承房產對公證沒有強制要求,不是必須的。關于繼承房產必須要公證的規定已經廢止了,繼承人在繼承房產的時候沒有爭議的話,可以不用辦理公證手續,直接辦理繼承房產過戶手續即可。
繼承房產的方式
1、遺囑繼承或遺贈。提供被繼承人死亡證明、遺囑、繼承人與被繼承人親屬關系證明等材料申請房屋過戶登記。
2、法定繼承。法定繼承又有三種路徑:
(1)“協商繼承”,也就是全部繼承人之間如果能協商一致達成不動產分配協議的,可以提交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全部法定繼承人關于不動產分配的協議、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申請房屋過戶登記;
(2)公證繼承,也就是被繼承人死亡后,繼承人申請繼承公證,憑繼承權公證書申請辦理房屋過戶登記;
(3)訴訟繼承,全部繼承人之間不能協商一致或者無法取得繼承權公證的,則需要到法院提起繼承糾紛之訴,待法院判決、調解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申請房屋過戶登記。
繼承房產過戶流程
1、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于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采納)。
3、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4、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
繼承房產是否需要公證
法律主觀:
房產繼承一般無需辦理公證。因為公證只是為了讓繼承更具有效力,并不意味著不公證的就是無效的。如果繼承是合法有效的,無論是否公證都是有效的。當事人只需要攜帶與繼承相關的證件即可辦理房產繼承過戶。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相關推薦:
離婚房產問題(離婚房產分割問題)
非法同居生子(非婚同居可以生孩子嗎)
遺棄多久才構成遺棄罪(父母扔下孩子多長時間是遺棄罪)
如何去處理遺產繼承糾紛(產生遺產繼承糾紛怎么解決)
有效的遺囑必須具備什么(遺囑有效的4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