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在看守所同意離婚怎么離
老公在監獄妻子想離婚的,可以采用協議離婚方式辦理離婚手續。罪犯服刑期間,有家屬會見的機會,罪犯的配偶可以在會見的時候將擬好的離婚協議書交給罪犯簽字,然后配偶拿著已經簽訂的協議書去民政局申請離婚。民政局的工作人員可以跟著配偶到監獄辦理離婚登記手續,解除雙方的夫妻關系。
一、去監獄辦理離婚手續流程是什么?
夫妻一方正在服刑,原則上由登記機關工作人員和未服刑一方到監獄找到服刑人員為其辦理離婚手續。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除此之外,也可以采取訴訟離婚的方式來進行。
二、一方在監獄服刑,另一方該如何離婚
1、人在監獄,想要協議離婚的,應當由服刑人員向服刑監獄提出申請,得到審批批復。
由服刑監獄出具當事人證件材料,派獄警陪同雙方當事人到服刑地區或者是另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申請辦理結婚證。
2、如果雙方無法達成離婚協議的,可以通過訴訟方式離婚。被告一方在監獄服刑或者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地,另一方在外邊自由的;
由在外邊的一方作為原告提起離婚訴訟,那么原告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立案。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如果是由在監獄的一方作為原告起訴,那么應該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立案。
三、監獄服刑人員可以申請離婚嗎?
監獄服刑人員可以申請離婚。由于監獄服刑人員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等特殊性,協議離婚需要當事人親自辦理離婚手續。因此,如果男女雙方選擇協議離婚,囚犯需要向監獄申請離婚,或者向監獄協調婚姻登記機關派人到監獄為囚犯辦理離婚手續。如果男女雙方協議不成,或者即使雙方同意協議離婚,由于囚犯身份特殊,無法辦理協議離婚手續,也可以選擇訴訟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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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跟服刑人員離婚怎么辦理
與服刑人員的離婚主要有兩種方式:
1、協議離婚。一方與服刑人員自愿離婚的,服刑人員一般需要向監獄申請離監辦理并由監管干警陪同或者由監獄協調,婚姻登記機關到監獄辦理離婚登記,
2、訴訟離婚。如果服刑人員不同意離婚或對財產、撫養權等有疑議的,可以通過訴訟離婚的方式離婚。
與服刑人員訴訟離婚程序:
(一)起訴
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起訴一方當事人就是原告,被訴的一方當事人就是被告,訴訟開始后,當事人依法享有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
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案件的起訴必須符合四個條件:
1、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個人。在離婚案件中,原告一般為夫妻關系中的一方,即妻子或丈夫。
2、有明確的被告。在離婚案件中,被告一般為夫妻關系中的一方,即丈夫或妻子。無論哪一方起訴離婚,需在離婚起訴書上寫明被告的姓名、年齡等基本信息。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離婚案件訴請離婚的理由一般是夫妻感情破裂,具體描述夫妻感情的狀況以及現在家庭生活的狀態等。
4、屬于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離婚訴訟適用一般地域管轄。即要求離婚的一方,必須向被告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則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審理
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后,開始訴訟程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
(三)判決
1、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發判決書。
2、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序。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老公在監獄女方要離婚怎么才能離婚
老公在監獄女方要離婚的離婚方式如下:
1、協議離婚。如果女方與服刑人員都同意離婚,并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事項達成協議并簽訂了離婚協議書,就可以到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但是由于服刑人員身份的特殊性,服刑人員一般需要向監獄申請離監辦理并由管教干警陪同或者由監獄協調婚姻登記機關到監獄辦理離婚登記。一方在監獄,離婚的具體手續如下:
(1)雙方一方提出離婚;
(2)雙方協商離婚之后的財產分割以及子女撫養等問題的處理方式并簽訂離婚協議;
(3)服刑期間家屬是可以會見的,會見的時候夫妻雙方就可以簽訂離婚協議。不過需要民政局的配合,經一方向民政局申請,由民政局工作人員到監獄為服刑人員及其配偶辦理離婚證;
(4)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辦理離婚登記并發放離婚證。
2、如果服刑人員不同意離婚或對財產、撫養權等有異議的話,可以通過訴訟離婚的方式離婚。對服刑人員提起的離婚訴訟,是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被勞動教養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
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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