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辦了婚禮沒領證算合法夫妻嗎
法律主觀:
辦舉行婚禮沒領證算不事實婚姻,構成事實婚姻的條件有:,1.男女雙方的同居。,2.同居是以夫妻名義進行的。,3.同居雙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時已經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條規定,未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訴訟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領取結婚證的法定條件:,1.男女雙方必須自愿結婚。,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3.雙方均無配偶。,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規定,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五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1.重婚;,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3.未到法定婚齡。,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橐龅怯洐C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法律客觀:
根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 結婚 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 婚姻登記 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 法規 定的,予以登記,發給 結婚證 。
辦過酒席沒領證算結婚嗎
只擺酒席不領結婚證的婚姻法律不承認。
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即使雙方都認為相互之間是夫妻關系,包括已經舉行了婚禮、兩人已經同居、財產共享,這些都不為法律所認可。只有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取得了結婚證的,婚姻才成立,才受法律的保護。
結婚,需要男女雙方一起到婚姻登記機構申請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才確定夫妻關系。
結婚是指配偶雙方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確立配偶關系的民事法律行為,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權利、義務及其他責任。
一、辦了婚禮沒有領證是事實婚姻嗎?
辦了婚禮沒有領證不是事實婚姻,現在已經沒有事實婚姻的說法了。只是舉行了婚禮而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未建立婚姻關系,不存在離婚問題,不想共同生活直接分開即可。男女雙方必須是在1994年2月1日(不含2月1日當天)之前就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在該日期之后,男女雙方必須辦理結婚登記,才能確立夫妻關系。如果在此之后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而且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都不屬于事實婚姻,不能建立合法的夫妻關系,而只是普通的同居關系。司法實踐中,法院會有條件地在一定時期、一定范圍內承認事實婚姻。盡管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但如果經過確認,法律上將事實婚姻視為一種合法有效的婚姻關系予以保護。
二、事實婚姻的特點
事實婚姻的當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雙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實婚姻與其他非婚兩性關系在內容上的重要區別。因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具有公開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又為周圍的群眾所公認。也就是說,不僅內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內容,在外部形式上還應有為社會所承認的夫妻身份。這是事實婚姻與其他非婚兩性關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區別。
事實婚姻的當事人未履行結婚登記手續。不具有法定的結婚登記要件,這是事實婚姻與合法婚姻區別的主要標志。在我國,不論當事人是否舉行過結婚儀式、凡未進行結婚登記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當代社會大家非常明白的是,如果要想成立一個合法的婚姻關系的話,那么必須要到民政部門來領取結婚證件,所以說辦理一些婚禮的話,它只是一種形式的,并不能夠成為結婚的實質的要件,所以僅僅是辦理婚禮的話,并不是合法婚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相關推薦:
如何去處理遺產繼承糾紛(產生遺產繼承糾紛怎么解決)
有效的遺囑必須具備什么(遺囑有效的4個條件)
如何變更與撤銷遺囑(遺囑可以改嗎)
老年人立遺囑權(80歲以上老人立遺囑有效條件)
遺產分割原則是什么(分割遺產時遵循的原則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