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三個月離婚彩禮怎么退
結婚三個月離婚彩禮怎么退,結婚3個月離婚不一定退彩禮,如果男女雙方沒有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下面看看結婚三個月離婚彩禮怎么退。
結婚三個月離婚彩禮怎么退1結婚三個月離婚彩禮是否可以退要看是否滿足條件,如夫妻結婚后未共同生活,或者男方支付彩禮后導致生活陷入困難,這樣離婚后可以主張返還彩禮,對未達到這樣條件的,不能要求女方退彩禮。至于返還的比例數額,雙方可以協商確定。
一、結婚三個月離婚彩禮可以退嗎?
彩禮原則上不退還,滿足法定條件的,可以退還。只有符合以下情況,人民法院才支持返還彩禮: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如果不符合這三種情況,法院不支持返還彩禮。
從以上可以看出,結婚三個月要離婚不退彩禮可不可以,要結合相關的調查來確定,只要是不符合以上條件的,當事人可以拒絕退還。
給付彩禮后辦理了結婚登記,但雙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對于要求返還彩禮的,應予以支持。雙方登記結婚后,如果一直沒有共同生活,也就沒有夫妻之間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經歷,實質意義上真正的共同生活還沒有開始。
二、如何確定彩禮返還的比例?
1、要區分當事人是否同居生活,以及同居生活的時間長短;
2、要判斷雙方當事人的過錯,究竟是誰的原因導致了婚姻關系的破裂或者同居關系的解除;
3、要衡量彩禮金額的大小。
4、要了解彩禮的后續用途,就是后續有沒有用于家庭共同支出。
5、要衡量雙方家庭的經濟狀況。支付彩禮一方的困難程度,返還彩禮一方的返還能力。
因此,綜合以上五點再結合實際情況就可以得出一個比較合適的返還比例。
三、彩禮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彩禮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彩禮錢屬于女方個人財產或女方父母的財產。彩禮一般在婚前贈與女方,屬于女方的婚前財產。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3、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綜上所述,有些夫妻結婚后不久就離婚,結婚三個月離婚男方能否要求退回彩禮,要看結婚后雙方是否未共同生活,是否給付彩禮導致男方生活困難。如存在這種情況,則可以要求返還彩禮,雙方協商不成的,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訴。
結婚三個月離婚彩禮怎么退2一、結婚3個月離婚退彩禮嗎
1、結婚3個月離婚不一定退彩禮,如果男女雙方沒有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或者是給付彩禮的一方有證據證明自己因為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應當退還彩禮。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彩禮書面證明怎么辦理?
1.在頁面的正中間寫上你的證明類型。
2.正文部分必須書寫規范,不能有語病和錯別字等。
3.末尾落款寫上證明單位以及證明時間。
注意需要標注彩禮的金額問題。
結婚三個月離婚彩禮怎么退3一、結婚三個月離婚彩禮怎么退
結婚登記后彩禮一般不予退還。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司法實踐中,涉及彩禮糾紛應當注意下列問題:
1.解決彩禮糾紛時應遵循的原則。決定彩禮是否返還,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系為主要判斷依據。給付彩禮后未締結婚姻關系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如果已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習俗舉辦了結婚儀式但沒有領取結婚證書的,解除同居時彩禮原則上不予返還。
2.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才能考慮支持返還請求。如果給付彩禮之后,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給付人要求返還給付的,不予支持,因為此時夫妻尚作為一個共同體,遵循夫妻法定財產共有制。如果當事人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該項請求,法院準許離婚的,可根據情況作出是否支持返還彩禮請求;判決不準離婚的,不能支持當事人返還彩禮的請求。
3.必須是當地確實存在婚前給付彩禮的習俗。一般來說,彩禮問題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國廣大的農村和經濟相對不發達地區,人們迎親嫁娶,多是按民風、習俗形成的`慣例。如果當地沒有此種風俗存在,就談不上給付彩禮的問題。對于不能認定為彩禮的、屬于男女交往間所為的給付財物如何處理,要視其具體情況及性質,由法院依法作出處理。
4.要區別彩禮給付時當事人的主觀意愿。一般來講,彩禮的給付往往迫于當地行情及社會壓力而不得不給,完全自愿給付且無任何附加條件的屬于一般贈與行為,如果沒有特殊規定,通常不予支持返還彩禮的請求。
5.給付彩禮后辦理了結婚登記,但雙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對于要求返還彩禮的,應予以支持。雙方登記結婚后,如果一直沒有共同生活,也就沒有夫妻之間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經歷,實質意義上真正的共同生活還沒有開始。
6.對于彩禮的給付、接受主體應當作寬泛解釋。實踐中,給付彩禮并不單純的是男女雙方之間的事情,常常涉及到兩個家庭之間的往來。對于彩禮的給付人和接受人應作廣義的理解,不能僅僅局限于準備締結婚姻關系的男女本人,應包括各自的親屬。
現實生活中,彩禮往往是給付了女方的娘家,真正用于男女結婚的很少;許多時候,彩禮是全家用共同財產給付的,甚至是全家共同舉債所為。考慮到這些具體的情況,如果將給付人的主體和收受人的主體都作限制性解釋的話,不利于這類糾紛的妥善解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領證多久離婚不退彩禮
男女結婚一年,支付由男方給付給女方的彩禮在一般情況下是不可以退還的。這與雙方結婚時間長短不存在什么關系。所以,就算此時夫妻離婚,結婚彩禮也是不能拿回,不過雙方可以協商,或者有法定情況的可以退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三、不返還彩禮的5種情況
1、如果男生和女生已經領取結婚證,辦了結婚喜宴,而且都已經同居生活在一起的情況下,是不要返還彩禮的。就算結婚時間沒有多久,這個彩禮一般不會退還。
2、如果男生和女生目前沒有領取結婚證,但兩人同居時間很長,而且之前已經給了女方家里彩禮,這種情況下應該不用返還彩禮。如果男方家里給的彩禮很多,那可以通過訴訟方法請法院進行裁判,看能不能將彩禮退還一部分。
3、男生女生沒有領取結婚證,但兩人已經有孩子的情況下,彩禮也是可以不用退還的,另外男生目前已經跟其他人領取結婚證,那對女孩子來說傷害也會很大,肯定不用退還彩禮。
4、如果男生女生沒有領結婚證,兩人目前同居,而且當時男生給彩禮給女方,以后彩禮用于雙方生活使用了,這種情況下也是不用退還的。
5、男生女生結婚之后,如果男生不幸去世了,這種情況下彩禮也是不用退還的,不管他們結婚時間多長,不返還彩禮的5種情況的情況差不多就是這樣的。
一、結婚三個月離婚彩禮可以退嗎?
彩禮原則上不退還,滿足法定條件的,可以退還。只有符合以下情況,人民法院才支持返還彩禮: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如果不符合這三種情況,法院不支持返還彩禮。
從以上可以看出,結婚三個月要離婚不退彩禮可不可以,要結合相關的調查來確定,只要是不符合以上條件的,當事人可以拒絕退還。
給付彩禮后辦理了結婚登記,但雙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對于要求返還彩禮的,應予以支持。雙方登記結婚后,如果一直沒有共同生活,也就沒有夫妻之間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經歷,實質意義上真正的共同生活還沒有開始。
二、如何確定彩禮返還的比例?
1、要區分當事人是否同居生活,以及同居生活的時間長短;
2、要判斷雙方當事人的過錯,究竟是誰的原因導致了婚姻關系的破裂或者同居關系的解除;
3、要衡量彩禮金額的大小。
4、要了解彩禮的后續用途,就是后續有沒有用于家庭共同支出。
5、要衡量雙方家庭的經濟狀況。支付彩禮一方的困難程度,返還彩禮一方的返還能力。
因此,綜合以上五點再結合實際情況就可以得出一個比較合適的返還比例。
三、彩禮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彩禮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彩禮錢屬于女方個人財產或女方父母的財產。彩禮一般在婚前贈與女方,屬于女方的婚前財產。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3、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綜上所述,有些夫妻結婚后不久就離婚,結婚三個月離婚男方能否要求退回彩禮,要看結婚后雙方是否未共同生活,是否給付彩禮導致男方生活困難。如存在這種情況,則可以要求返還彩禮,雙方協商不成的,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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