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可不可以要回撫養費?
非婚生子是對愛情、婚姻、孩子、到底、法律甚、社會底線的褻瀆,是人性的倒退。
在普通人的世界里,它就是意味著某些沒有責任心的人可以華明正大地找小三小四小五……
也意味著他們亂來以后生出來的孩子,可以享受跟婚生孩子一樣的權利。
但是如果孩子父親出現重大問題后,婚生子會受牽連,非婚生子卻可以躲過一劫。
這對選擇步入婚姻的女性和其生的孩子來說,是多么殘忍的法律依據。
如果亂來都有靠山,誰還敢結婚生子?
另外,就算這條政策能夠幫助社會“湊人數”。但湊出來的人,不用養和教嗎?
私生活亂七八糟的父母生出來的孩子,他們能教養好孩子嗎?
大概率不能!如果不能,這些孩子的未來會不會讓人擔憂?有一群令人擔憂的孩子,我們的發展怎么辦?
這都是問題。可是有些人假裝看不到。
當然,這條政策也不是一點好處也沒有的。
至少,對于那些不愿意走入婚姻,但想要自己孩子的獨立女性來說是友好的。
但畢竟這些人是少數。而這些少數的人,為什么不選擇婚姻,而只要孩子?
她們不渴望愛情嗎?不想要一段美滿的婚姻嗎?
其實不是她們不渴望愛情,是她們看過了太多失敗的婚姻中的一地雞毛:喪偶式育兒;剪不斷理還亂的婆媳關系;全職媽媽的卑微;職場媽媽的勞累;教育孩子的雞飛狗跳;與小三小四的斗智斗勇……
這些可怕的事實,嚴重降低了生活質量。于是,某些女性為了更高的生活質量,拋棄了降低生活質量的婚姻。
她們拼命變厲害,讓自己雌雄同體,努力讓自己有能力給予自己和孩子幸福。
可是,這種現象的出現是進步嗎?或許吧!但比起進步,大家更應該反省,并做出改變吧?
其實,到目前為止,能完全去父留子的女人并不多。
除了經濟實力和時間精力不夠以外,有很多人還是很愿意談戀愛,并結婚生子的。
只是,很多人沒對象可談,沒婚可結。
為什么沒對象可談,沒婚可結?
1.男女比例嚴重失調,怎么找對象?
有數據顯示。男人比女人多3000多萬。
這3000多萬,是重男輕女攢起來的。
最終導致男的多,女的少。
結果大家都有了傳宗接代的兒子,卻沒有女兒可娶,那想有孫子、重孫子、重重孫子,大概只能靠高科技了。
2.整天工作,沒時間談戀愛
朝九晚五大概是某些單位的福利,對于大部分人來說,無條件隨時加班才是常態。
大很多人每天撲在工作上,忙的時候連喝口水的時間都沒有,哪有時間認識異性,更沒時間談談情說說愛了。
而且大家都是縮在一個封閉的、狹小的空間里,交際圈子有限。
另外,在有限的圈子里,打幾局除了工作以外,很少溝通和交流,彼此之間還不如跟電腦或者機器熟悉。
那談情說愛的幾率又大大降低了。
3.工資低、消費過高,沒實力養家
就是這么拼命熬時間工作了,很多人的工資低的只能解決溫飽。
大家去看看高不可攀的物價,再瞧一瞧卡里恨不得負數的余額,只能對著天空喊一聲:“我哪輩子能娶上媳婦啊!”
就算在家里人的幫助下娶上了媳婦,那后面還要更多錢要花呢。
想想這些壓力,再看看工資余額,很多年輕人表示扛不住了。
說到這里,很多有本事的專家可能會跳出來說,你賺不到錢是你沒本事,不要瞎抱怨。
專家說得對,但也不對。
畢竟,能高高坐在金字塔頂端的人就那么幾個,大部分人都在底下。
底下的這部分人,就是普通的打工族。
他們的能力有限、選擇有限、資源有限,就只能這樣生活的。
這樣生活的后果,就是出賣自己的時間,去賺取廉價的購買力。
時間和購買力不足,很多人就只能被迫單身。
所以,有能力的人趕緊抓住重點、解決根源,幫助普通人改變困境吧,而不是想一出是一出,處處擠壓普通人那微不足道的利益。
婚姻與家|非婚生子,孩子撫養權如何判?
婚煙與家,非婚生子孩子撫養權如何判?
一、非婚往子的法律地位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71條:
非婚生的子女與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是相同的。相同的受法律保護,相同的享受作為子女應當享受的被撫養權、受教育權、繼承權等一切權益。
二、非婚住子的撫養歸屬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在現行司法實踐中:
1.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2.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協商。
3.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4.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5.子女撫養權歸屬就是以子女健康成長為最基本原則。
三、非婚住子女的撫養費標準
撫養費
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故未成年子女成長所必須的費用都屬撫養費以內。在法律上并沒有規定非婚生子女撫養費的內容這一項,這是因為非婚生子女撫養費和婚生子女撫養費一樣,都屬于撫養費的范疇。
參照法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司法實踐,法院判決標準
1.有固定收入的
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2.無固定收入的
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有固定收入)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
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特殊情況是指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
相關推薦:
起訴離婚路程(起訴離婚的流程是什么)
離婚起訴幾次(離婚一般起訴幾次可以離掉)
離婚提出上訴(法院判決離婚后原被告可以上訴嗎)
協議離婚內容(離婚協議的主要內容)
駁回離婚訴訟(離婚訴訟被駁回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