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證明—辦理程序: 1、由嬰兒的家屬在產婦出院前,攜帶《孕產婦保健手冊》或新生兒出生醫學記錄、嬰兒父母的戶口本、身份證、生育證在 戶口所在地 轄區婦幼保健機構辦理《 出生醫學證明 》。 2、非本地戶口在我市醫療機構出生的嬰兒,由其父母(監護人)攜帶接生機構出具的新生兒醫學記錄、嬰兒父母的身份證、生育證等有效證件,在市婦幼保健所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3、在醫療機構外出生的嬰兒,《出生醫學證明》辦理程序。對在醫療保健機構外出生的嬰兒,由各縣(區)級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出生醫學證明》管理機構出具《出生醫學證明》。
法律客觀:《出生醫學證明》是依據《母嬰保健法》規定,由依法許可的醫療保健機構出具的新生兒法定醫學證明,是世界各國通用的人口原始記錄憑證。其法律效力是證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出生人口出生時的健康及自然狀況;證明出生人口的血親關系;作為新生兒獲得國籍的醫學依據;作為戶籍登記機關進行出生人口登記的醫學依據;作為新生兒依法獲得母嬰保健服務的憑證;為其它必須以出生醫學證明為有效證明的事項提供依據。《出生醫學證明》由新生兒出生所在的醫療保健機構加蓋出生醫學證明專用章后簽發;家庭接生的新生兒,由接生地所在的鄉鎮衛生院加蓋出生醫學專用章后簽發。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向戶籍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戶籍登記機關保存《出生醫學證明》副頁作為戶籍登記的原始憑證,出生醫學證明正本交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保存。醫學證明副頁必須由戶籍登記機關拆切,私自拆切視證明無效。在常駐地以外跨省異地出生的新生兒,可持出生地醫療保健機構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在常駐地申報戶籍登記;不得以外地《出生醫學證明》換取當地《出生醫學證明》的方式重復收費與發證。在臺、港、澳或境外出生的新生兒可以憑出生地簽署的出生醫學證明文件到境內常駐地婦幼保健機構確認登記后,辦理戶籍登記。《出生醫學證明》登記自2003年起,增設為三聯。接生單位、戶籍登記機關、新生兒父母。《出生醫學證明》因遺失、被竊等丟失原始證明要求補發的,取得原簽發單位有關出生醫學記錄證明材料后,向所在地縣(區)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補發。縣(區)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接到申請后,經審核,情況屬實給予補發。補發的辦法是:未報戶口前遺失《出生醫學證明》者,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副頁;已辦理戶籍手續后遺失者,只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頁。補發《出生醫學證明》只適用于1996年1月1日后出生的嬰兒。1996年1月1日前出生的嬰兒,由原簽發單位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后,到戶口所在地公證處公證,取得出生公證書。《出生醫學證明》或《出生公證書》是辦理出國手續的必備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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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在出生時不像我們成年人一樣有身份證、戶口本來記錄自己的身份信息,所以可以說出生醫學證明是嬰兒的一項身份證明。一、什么是出生醫學證明《出生醫學證明》是由國家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統一印制,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統一編號。國家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主管全國《出生醫學證明》工作,委托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出生醫學證明》的具體事務管理工作。《出生醫學證明》必須由批準開展助產技術服務并依法取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許可證》的醫療保健機構簽發。二、出生醫學證明怎么辦理1、出生醫院:辦理孩子的出生證明必須到孩子出生的醫院進行辦理,并且辦理要及時,按照醫院規定的辦理時間進行辦理,有的是在孩子大人出院的一個月內進行辦理,有的可能時間長一點2、孩子姓名:給孩子辦理出生證明自然要帶著寶寶起好的名字,寶寶的名字一定要經過兩人的商量決定,出生證明一旦辦理發放是無法更改的3、父母雙方身份證:辦理的時候需要攜帶孩子父母的身份證,不需要帶戶口本,身份證上面的名字出生日期等信息要和住院時輸入的信息名字相符合,身份證必須是有效的二代身份證。4、結婚證:辦理孩子的出生證明必須攜帶結婚證,但是不需要同時帶兩個結婚證,只要一個就可以了,爸爸的,或者媽媽的。5、出院時結算清單:辦理出生證明需要在醫院辦理,醫院的規定各有不同,市級醫院辦理的話需要攜帶本醫院的出院結算清單才能辦理。6、辦理時間:辦理出生證明之前要問清楚醫院的辦理時間,有的醫院并不是每天都可以進行辦理的,有規定辦理的具體時間,有的一個星期只有一天的辦理時間。7、辦理程序:在辦理孩子的出生證明之前,醫院一般都提前錄取了寶爸寶媽的身份信息,帶齊了證件去制定的地方科室按照辦理流程進行辦理就可以了。三、出生證明格式如何茲有________,女,(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男,(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夫婦,于____年____月日在我院生育一男嬰。名為____。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我院開具了一張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號:________,情況屬實。特此證明_________醫院20____年____月____日綜上所述,辦理出生醫學證明,必須到孩子出生的醫院進行辦理,并且辦理要及時,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辦理。辦理的時候需要攜帶孩子父母的身份證以及結婚證。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 管轄 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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