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的認定標準
非法同居的認定標準如下:
1、已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生活的,或與第三人再次登記結婚同居的行為,即可算非法同居;
2、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沒有進行結婚登記,公開以夫妻名義一起居住;
3、有配偶者與婚外無配偶者的異性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生活;
4、有配偶者與婚外有配偶者的異性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生活。
非法同居與同居的區別
1、前者可以區分為:無配偶者與無配偶者同居和無配偶者與有配偶者同居兩種;
2、后者則可以區分為:有配偶者與無配偶者同居和有配偶者與有配偶者同居兩種;
3、前者中的無配偶者與有配偶者同居可以歸為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之中。
非法同居要承擔的后果有:
1、非法同居一般是不會被處罰的,但是如果一方是已婚并且處于婚姻存續期間而以夫妻名義進行公開同居的話,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即重婚罪;
2、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綜上所述,同居的男女雙方雖然沒有經過合法程序結為夫婦,但是雙方都應當沒有配偶。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這種情況雙方應當解除同居關系,必要時可以追究行為人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同居指的是什么意思啊
同居指的是什么意思啊法律分析:
同居分為合法同居和非法同居。一般合法的同居是指未婚單身男女雙方自愿生活在一起,而不以夫妻名義生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中規定的非法同居是指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或者與有配偶者不以夫妻名義但持續穩定地生活在一起,這常常涉及重婚罪等等。非婚同居的構成要件,因不同的學者對非婚同居的界定有不同的觀點,而又存在差異: (1)三要件說,即包括雙方當事人完全符合結婚的法定實質條件、雙方當事人無結婚的意愿、同居生活要達到一定的期限三個要件;(2)四要件說,即結婚要件、共同生活、公開承認、持續期間四個要件。(3)五要件說,包括主體方面、內容方面、主觀方面、客觀方面、及一定時限等五個要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衍生問題:
非法同居多久算重婚罪?
對于婚外同居,是不會構成重婚的。但是如果配偶一方與第三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的話,是可能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上的重婚罪,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的。刑事犯罪有追訴時效限制,那么,婚外同居多久可告重婚當事人如果要告重婚的話,需要在重婚罪的追訴時效內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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