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出資買房屬于共同財產嗎?
婚后父母出錢買房,如果房子寫子女一方名字,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不,如果不屬于,需要提前辦什么證明不?(一)屬于共同財產的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后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后進行分配。
(二)不屬于共同財產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二、婚后買房的注意事項
共同買房需要特別留意的有四個方面。如簽約、房貸申請以及交易過戶等環節,都需要夫妻雙方到場。此外,夫妻共同買房在證件準備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請房貸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1、簽約雙方親自到場
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專家解釋說,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另外,辦理過戶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因為根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托手續,并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2、證件準備是關鍵
夫妻共同買房,需要提供的證件比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請房貸時,需要提供夫妻兩人的收入證明,如果兩人為非本地居民,還需提供雙方提供 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按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對待。當然,在辦理按揭貸款時,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較高,通過資質審批不成問題,另外一方的收入證明則無需提供。
3、主貸、次貸有講究
由于信貸政策有變化,因此在確定主貸人和次貸人時,需根據實際情況而定,而不能簡單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還款時,在確定主貸款人、次貸款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一般情況下,在銀行住房貸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為“貸款人”(常說的主貸款人)而無論房產證上是否寫了雙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為“共同貸款人”。在確定主貸款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者,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否則會影響到貸款期限。
此外,專家提醒還需注意信貸政策的變化。對于非本地居民來說,如果無法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則會被區別對待,如房貸首付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這無疑會增加購房成本。因此在確定主貸款人時,要考慮到這個因素。
4、所占份額提前定
夫妻共同買房,財產所占份額各是多少,需提前確定,以免日后產生糾紛。依據《民法典》規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因此在共同購房過程中,即使房產證上沒有出現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響其對房屋享有所有權。
但目前有少數夫妻,財產實行AA制,在共同買房時需要考慮財產份額問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所有者可以選擇共有形式,如果是選擇共同共有,則雙方享有的權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則需要提前分割,并在房產證上載明。
5、準夫妻買房重登記
在此需要特別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準夫妻共同買房的現象存在。為了減少糾紛,專家建議應該在房產證登記內容方面下點功夫。
這里所說的準夫妻,是指即將結婚、但尚未領取結婚證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是從領取結婚證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領取結婚證的前提下共同買房,并不能當做共同財產。在這種情況下共同買房,如果是雙方共同出資,比例各半,則需在房產證上同時登記兩人的姓名。如果雙方出資比例不等,雖在房產證上也會登記兩人姓名,但必須說明各自所占比例大小。還有一種情況也需提前考慮,即只有一方出資的情況下,是否在房產證上也登記上另外一方的姓名;如果登記上,不出資一方所占份額是多少,也需要確定下來,并在房產證上載明。
專家表示,最不可取的做法是,出資一方為表誠意,在房產證上就寫對方一個人的名字,這意味著自己完全放棄了房屋的所有權。
如今年輕人結婚肯定是少不了家里的支持,父母除了會出錢辦婚禮外,還有可能給子女買車買房。由于車輛和房產的價值都很大,于是在結婚之前買還是結婚之后買也就是有講究的了,一般情況下在婚后由父母出資購買的,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往往就視為父母對子女夫妻的贈與,屬于共同財產。
婚后買房父母出錢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后買房父母出錢是否算夫妻共同財產,這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在中國的婚姻法中,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共同取得的財產。一般情況下,婚后買房無論是哪一方出資,都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父母出資買房,情況就會復雜一些。
如果父母出資買房是作為禮物送給夫妻雙方的,那么這部分財產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比如,男方父母出資100萬作為首付款,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購買了房屋,那么這100萬就被視為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但是,如果父母出資買房是明確表示只贈與自己子女一方的,那么這部分財產就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比如,女方父母出資100萬作為首付款,明確表示這100萬只贈與女方,那么這100萬就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父母出資買房時最好有明確的書面協議,表明資金的性質和贈與的對象,以避免日后產生糾紛。同時,在實際操作中,最好咨詢專業的法律人士,以確保自己的權益得到保障。
綜上所述,婚后買房父母出錢是否算夫妻共同財產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父母出資時的性質和贈與對象,都會影響到這部分財產的歸屬。因此,在處理這類問題時,應當謹慎并盡可能地尋求專業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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