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能規避離婚負債,無論是一方個人的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都不可以規避,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債務一般用共同財產清償。屬于個人債務的個人自己償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很多夫妻之間都會因為債務的問題而發生沖突,對于夫妻之間共同債務如何進行有效規避也是需要提前搞清楚的。首先對于夫妻雙方應該增強風險意識,在進行借貸的時候,尤其是夫妻雙方其中一方進行借貸時,是需要得到夫妻雙方共同的確認,只有在雙方都確定的條件下,就不存在以離婚的方式來進行轉移財產或者逃避債務。同時夫妻雙方也是需要加強溝通交流的,尤其是對于家庭財產的使用,一定要有一個明細和了解。尤其是對于男方來說,不要總是想要去逃避女方,否則就很容易讓女方的權益受到損失。還需要注意的一點就是在婚前對于夫妻雙方的財產問題,也是需要做一個明確的了解,最好提前了解清楚之后,這樣才后期也不會出現前期因為財務問題而導致夫妻雙方感情破裂。
夫妻雙方共同債務有哪些?
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主要是指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事后有追認,表示自己能夠承擔的一種債務,就會被認定為夫妻雙方共同承擔的債務,還有就是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期間以個人名義去承擔家庭日常生活的債務,而這筆債務也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經營,就代表著夫妻的共同債務。同時夫妻在婚姻關系當中,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去承擔了一筆債務,就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如何承擔?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夫妻雙方生活當中的債務是基于夫妻雙方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于財產的管理使用,在這個過程中,如果出現債務的話就需要讓夫妻雙方共同承擔起清償全部債務的責任。當離婚時應該以夫妻的共同財產進行清償,如果雙方有一方出現死亡的情況,另一方應該對這個共同財務承擔起全部的清償責任。
最后夫妻共同債務這件事情主要是發生在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期間而產生的債務,但是在婚前的產生的債務就屬于個人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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