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公證遺囑可以直接辦理房產過戶嗎
有公證遺囑可以直接辦理房產過戶嗎一、有公證遺囑可以直接辦理房產過戶嗎
首先要明確的是,僅有遺囑是不能辦理財產(包括房屋、存款等記名財產)過戶的。
應當持遺囑到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如對遺囑有爭議的,需通過訴訟解決。
而繼承權公證書和遺囑公證完全是兩個概念,遺囑公證是被繼承人生前單方處分自己財產的意思表示,而遺囑繼承權公證是按照遺囑來確定遺產的繼承人和處理遺產的一種繼承方式,是對繼承行為合法性的確認。
遺囑是公民個人生前按照法律規定處分個人所有財產及相關事務的單方法律行為。它是一種個人獨立自主的行為,無須經任何人同意,不受任何人的干涉和限制,是個人最終、真實的意思表示。遺囑主要有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五種形式,但都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要件認定遺囑的效力。
其中,公證遺囑的效力是最高的,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公證遺囑其可信度、可靠度高,重要原因是公證人員嚴格按照公證程序及規則操作,從而保障了立遺囑人在不受任何外界干擾,不受脅迫、欺騙的情況下所立遺囑,能夠充分體現了其真實意愿。
同時,公證人員在辦理遺囑公證時,也會對遺囑內容嚴格審查,將可能導致遺囑無效或部分無效的錯誤、瑕疵及時告知立遺囑人,保證其真實意愿能夠依法實現。
市民如需辦理公證遺囑,應符合以下條件:
立遺囑人應具有行為能力,神志清楚;遺囑所要處分的財產是立遺囑人的個人合法財產;遺囑內容真實、合法,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愿,不能剝奪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的繼承權。
符合上述條件申辦遺囑公證的立遺囑人可持個人身份證件、財產所有權證明等相關資料到公證處辦理,如行動不便,也可提交材料后由公證人員上門辦理。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規定:不動產登記機構受理不動產登記申請后,還應當對下列內容進行查驗:
(一)申請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以及授權委托書與申請主體是否一致;
(二)權屬來源材料或者登記原因文件與申請登記的內容是否一致;
(三)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權籍調查成果是否完備,權屬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積是否準確;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完稅或者繳費憑證是否齊全。
二、公證遺囑能撤銷嗎?
經過公證的遺囑在以下情況下也可能失去效力:
1、遺囑內容侵害國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2、遺囑人在立遺囑后以事實行為改變遺囑;
3、遺囑取消了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4、遺囑沒有為胎兒保留必要的繼承份額;
5、遺囑人生前立了多份公證遺囑,則只有最后一份有效,其它的全部失效;
6、利害關系人申請,經法院判決確定無效。
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
因此,公證遺囑可以撤銷。
三、單方拿著能辦理房產過戶嗎
對于財產過戶的問題,一般是按照以下方式處理:雙方要辦理共同財產(房產、車位、車子、倉庫等)過戶的,需要去相應的財產管理局(房管局、車管局),憑借離婚協議書、離婚證等資料申請變更。對方拒絕的,可以去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判決。離婚協議書是登記離婚(協議離婚)的實質性文件,離婚協議至少應包含以下內容:一、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二、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三、共同財產的分割(最好有明確清單);四、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五、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六、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七、雙方當事人的簽名、時間。
四、公證遺囑辦理要求
1、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遺囑人在立遺囑時必須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維意識能力或語言表達能力,能夠清楚表達自己的真實意思。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2、遺囑人的意思表示真實。
遺囑的內容必須是遺囑人自己真實意愿的表達,不存在遺囑人受脅迫、欺騙的情況,遺囑人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沒有法律效力。
3、遺囑的內容和形式不得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遺囑的內容和形式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不能與之相抵觸。
4、遺囑人處分的財產必須是其個人合法財產。
遺囑人的財產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遺囑人只能處分屬于自己份額的個人財產,處分超出個人份額的遺囑內容部分,該部分內容無效。
5、遺囑人申辦遺囑公證應當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不能委托他人辦理。
有遺囑的房產繼承過戶怎么辦理
法律主觀:
遺囑繼承房產的過戶辦理:1、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去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2、到區或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辦理公證中需要提交下材料: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所繼承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者他憑證;戶口簿或者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繼承人的身份證件;有遺囑的提交被繼承人留下的遺囑。3、辦理房屋過戶登記。4、需要支付相關稅收。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規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法律客觀:
房產遺囑繼承如何辦理過戶(一)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二)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于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采納)。(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契稅完稅憑證(原件)。(四)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關于房產繼承,是由兩種繼承方式的,一種是遺囑繼承,一種是法定繼承。在沒有遺囑繼承的基礎上,由法定繼承人繼承。繼承前,需要開具幾個證明,一是由派出所開具的死者的死亡證明;二是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三是由死者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開具的法定繼承人證明。內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經過世等。如果法定繼承人不只一個,則需要其他繼承人簽署放棄繼承房產的書面同意。這幾個證明,均是為了作遺產公證準備的。繼承人要帶上上面的幾個證明,及自己的身份證原件,到公證處公證,確認自己擁有繼承權。在公證完畢之后,繼承人需要帶著繼承權公證書的原件、繼承過戶的申請書、本人的身份證、房地產權原件、房屋平面圖、契稅完稅證以及契稅完稅貼花、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等到房地產進行繼承登記。在相關部門審核資料后,就可以拿到自己的房產證啦!要注意的是,房產繼承中,有些稅和手續費是必須要交的,費用的多少,法律也是由規定的,建議在辦理過戶手續之前,先行查
有遺囑的房產過戶不了怎么辦
辦理房產過戶,將產權轉移到自己的名下,才能夠確保個人的利益。有遺囑的房子也是需要及時辦理過戶手續的,以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那么有遺囑的房產過戶不了怎么辦,以及如何辦理房屋繼承過戶,各位是否了解呢?現在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一、有遺囑的房產過戶不了
要是遺囑已經辦理了公證,但是過不了戶,那么可以前往當地法院申請,強制辦理過戶;要是遺囑并沒有辦理公證,則需要遺囑繼承者根據遺囑的內容簽訂遺產分割協議,在經過公證證明后,便可前往房管局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二、如何辦理房屋繼承過戶
1、在辦理房屋繼承過戶手續之前,房屋的繼承人需要辦理到相關的證明材料,如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繼承人需前往當地派出所注銷被繼承人的戶籍,并辦理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2、繼承人需前往市、區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這時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產權證、戶口本,或是其它能夠證明被繼承人和繼承人之間關系的證明。若是遺囑證明,還需要提供公證過的遺囑。
3、接著,前往房管局申請辦理房屋過戶登記,這時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房地產登記申請書、身份證、產權證、繼承權公證書、契稅完稅憑證等。
4、相關部門對于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通過后,便會打印新的產權證,并通知申請者按時前往領取,反正告知原因并要求補齊材料。
關于有遺囑的房產過戶不了怎么辦,以及如何辦理房屋繼承過戶,就先介紹到這里了,各位是否了解了呢?房產有遺囑但是無法過戶,需要看具體的原因,然后再根據原因進行相應的處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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