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問起訴財產分割費歸誰出
起訴財產分割的訴訟費一般都是先由原告來進行承擔,最后由敗訴方來承擔所有費用。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更多關于起訴財產分割費歸誰出,進入:https://www.abcgonglue.com/ask/b4811e1615819068.html?zd查看更多內容
起訴離婚財產分割費用誰出?
起訴離婚房產分割,起訴費由誰出?上說由敗方出,怎么判斷是誰是敗訴方?您好!在離婚訴訟中,沒有絕對的敗訴方或者勝訴方,其實您恰好搞反了因果關系。有時候正是通過誰承擔比較多的訴訟費來確定哪一方是勝訴方,由于離婚案件的特殊性,訴訟費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具體的規定請看法條依據。
法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第三十三條 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民事起訴狀遺產分割
遺產分割是指財產所有人死亡后根據法定繼承、遺囑或其他法律規定對其遺產的分配制度。但是如果死亡人沒有留下遺囑造成了家里人的遺產分割糾紛,這時候就要提起起訴狀,等法院判決了。
【1】民事起訴狀
原告:xxx,女,x族,19xx年x月x日生,住xx市xx區xx路xx號院x號樓x號。電話xxxxxxxxxxx
被告:xxx,男,x族,19xx年x月x日生,住xx市xx區xx路xx號院x號樓x號。電話xxxxxxxxxxx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依法分割原、被告之父xx死亡后所遺留的'遺產(房屋一套價值xx元)。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xxx、xxx系親xx,其父xx去世后所留房產一套,位于xx區xx街x號院x號樓x單元x號,建筑面積為xx平方米,產權證號:xxxxxxxx,登記號:xxxxxxxx,丘(地)號:xxxxxxxxxx,房產所有權人xxx。
原、被告因該房屋繼承問題發生糾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公判。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2】事起訴狀
原告:周X,女,77歲,漢族,無業,住濰坊市奎文區**鄉**村**號。
被告:王X,男,54歲,漢族,住址同原告,電話:******
被告:王XX,男,43歲,漢族,住址同原告,電話:******
案由:析產繼承
訴訟請求:
一、請求判令依法分割被繼承人 王東君遺產。
二、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繼承人于1980年3月3日登記結婚,被繼承人與已故妻子劉X育有兩子,即王X、王XX,后被繼承人與原告于1994年5月在濰坊市奎文區**號購買樓房一套,房產證號。該處住房是在二人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上述房產應屬于被繼承人與原告的夫妻共有財產。被繼承人于2007年9月25日去世,生前沒有立下遺囑。繼承人也未對被繼承人王東君所留遺產進行分割。現原告與被繼承人的子女就房產分割與遺產繼承產生糾紛,原被告多次協商不成,遂訴至法院,望判如訴請。
此致
奎文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起訴的費用一般是多少,由誰出
起訴的費用通常由敗方收取費用。
到法院起訴的費用標準如下:
向法院起訴的訴訟費根據案件性質不同而不同:
1、如果是財產糾紛,無財產爭議的,訴訟費為每件50元;
2、如果是婚姻糾紛,無財產爭議的,訴訟費為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
3、如果是勞動糾紛,無財產爭議的,訴訟費為每件交納10元;
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判定的收費:
1、離婚案件每件需向法院交納50元到300元;
2、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
3、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4、離婚訴訟費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法院審理后,在判決中確定訴訟費的負擔,一般由敗訴方負擔;
5、如果原被告雙方都有責任,由雙方分擔,對于離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訴訟費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綜上所述,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可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受理費。
當然起訴是一項需要交納金錢才能夠進行的工作況且程序還是很復雜的,所以關于很多的事情我們進行私下解決才是最好的方法,如果實在不行才上到法院進行起訴。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準。
相關推薦:
婚前債務離婚怎么處理(婚前借款離婚如何辦)
離婚律師費多少錢(離婚官司律師收費標準)
訴訟離婚收費標準(2023離婚訴訟費標準是怎樣的)
借錢要夫妻簽字嗎(借錢需要夫妻簽字嗎)
應該怎么分割離婚財產(夫妻離婚財產 債務應該如何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