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過世誰有資格繼承遺產
老人過世遺產繼承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如無上述親屬,則應按照法律規定的先后順序繼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老人過世的遺產繼承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如果老人的配偶也已過世,那么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親屬將按照法律規定的先后順序繼承遺產。具體來說,如果老人沒有配偶,則遺產將由子女平分繼承;如果沒有子女,則遺產將由父母平分繼承;如果沒有父母,則遺產將由兄弟姐妹平分繼承。如果連兄弟姐妹都沒有,則遺產將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等先代親屬依次繼承。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老人在生前進行了遺囑的撰寫,那么遺囑中指定的遺產繼承人將依據遺囑執行。
老人過世后的遺產如何分割?遺產根據遺囑分配,如果沒有遺囑,則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的先后順序進行繼承。在繼承過程中,按照家庭成員的情況,將遺產平分或按比例分配給所有繼承人。
老人過世后,遺產的繼承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的先后順序分配。如果老人在生前撰寫了遺囑,遺囑中指定的遺產繼承人將依據遺囑執行。在繼承過程中,需要注意公正、公平,遵循法律規定,避免因繼承問題而引發家庭矛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八條 繼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被視為死亡,其繼承權由其子女或者父母等同級親屬代替:(一)失蹤滿二年的;(二)宣告死亡的。
父母去世后遺產怎么繼承
父母去世后遺產法定繼承方式如下:
1、遺產由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繼承權男女平等。
2、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1)第一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遺產具體包括財產: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在財產所有人沒有留下遺囑的情況下,該財產應當按照法定繼承順序來繼承財產。法定繼承開始后,遺產由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繼承權應該男女平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父母的房產哪些人可以繼承
父母名下的房子由誰繼承視情況而定:
1、父母有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的,父母名下的房屋作為父母的遺產,由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來繼承;
2、不符合上述情況的,父母名下的房屋由其父母、子女作為法定繼承的第一順位繼承人來繼承,原則上各法定繼承人平均分割該房產。
房產法定繼承人是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父母的房產法定繼承人:
1、配偶作為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因其合法的婚姻關系,有權繼承男女之間的財產;
2、子女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如果是領養子女,領養子女只能享有養父母的繼承權,不能享有親生父母的繼承權;
3、父母,第一順序的繼承人;
4、兄弟姐妹,第二順位繼承人;
5、外祖父母,第二繼承人。繼承首先由配偶、子女等按第一順序繼承。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第血親代為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繼承權的放棄和喪失有的區別如下:
1、放棄繼承權,是繼承人自愿放棄無償取得被繼承人的合法遺產的權利法。這種行為是出自繼承人自身內心意思的真實表示;喪失繼承權,是繼承人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行為之一,經人民法院認定并作出判決而被剝奪其繼承權,這種被剝奪是依法強制執行的,不以被剝奪人的意志為轉移;
2、放棄繼承權必須在繼承開始之后,遺產處理之前用書面或口頭方式向其他繼承人表示,其效力可以追溯到繼承開始的時間;而喪失繼承權則可以發生后繼承開始之后,也可以發生在繼承開始之前,其顯示的方法是以人民法院的判決書的形式;
3、放棄繼承權是繼承人放棄自己繼承的一種權利,不受任何條件的限制,只要自己誠心的放棄表示即可,而喪失繼承權是依法剝奪繼承人的繼承權,這種被剝奪必須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編嚴格的法定限制,除外不能使繼承人喪失繼承權;
4、放棄繼承權的聲明可以在遺產處理前或在訴訟過程中收回,但需經人民法院依據其提出的理由作出決定;而喪失繼承權一旦由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則不能改變。
綜上所訴,父母名下的房子繼承,父母的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都是有繼承權的,只是繼承的順序不一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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