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子女可以繼承的嗎
不可以。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宅基地上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組織成員只有使用權。被繼承人子女可以繼承的是該宅基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的所有權,至于宅基地,只是因為房屋的存在,子女可以繼續使用宅基地,并不享有所有權。對于已經轉為城鎮戶口的子女,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則宅基地使用權也將被收回。
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二條: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第一百五十三條: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第一百五十四條: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重新分配宅基地。第一百五十五條: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可以繼承給子女嗎?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可以繼承給子女嗎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可以給子女繼承,國家規定,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可以依法由城鎮戶籍的子女繼承并辦理不動產登記。被繼承人的房屋作為其遺產由繼承人繼承,按照房地一體原則,繼承人繼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農村宅基地不能被單獨繼承。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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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對農村宅基地可以繼承嗎
農村宅基地不能被子女所繼承,宅基地是屬于農民集體財產的,村民只有使用權。關于子女對農村宅基地是否可以繼承的問題,下面我為您詳細解答。一、子女對農村宅基地可以繼承嗎 1、農村宅基地不能被子女所繼承。 2、農村宅基地是農民集體財產,村民個人只有使用權,但是使用權作為一項特殊的物權,是與農民個人的集體組織成員資格緊密相關。 3、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的定義】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二、子女對宅基地上的房屋怎么繼承 1、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則屬于公民個人財產,可以繼承。實踐中,農民宅基地的繼承問題可以分為下列情況:如果繼承人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可以經批準后取得被繼承房屋的宅基地; 2、如果不符合申請條件,則可以將房屋賣給本村其他符合申請條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賣,則該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擴建,待處于不可居住狀態時,宅基地由集體經濟組織收回。繼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情形處理; 3、根據我國物權法等法律的規定,地隨房走(房地一體主義),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屬于自行建造,則該房屋因其擁有完全產權而可以作為遺產而繼承,然后再進行房屋所有權的變更,宅基地可以繼續使用。 農村宅基地不能被子女所繼承,宅基地是屬于農民集體財產的,村民只有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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